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029篇 |
免费 | 3篇 |
国内免费 | 10篇 |
专业分类
教育 | 739篇 |
科学研究 | 77篇 |
各国文化 | 5篇 |
体育 | 66篇 |
综合类 | 36篇 |
文化理论 | 4篇 |
信息传播 | 11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3篇 |
2022年 | 9篇 |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16篇 |
2019年 | 5篇 |
2018年 | 6篇 |
2017年 | 8篇 |
2016年 | 11篇 |
2015年 | 15篇 |
2014年 | 60篇 |
2013年 | 50篇 |
2012年 | 70篇 |
2011年 | 73篇 |
2010年 | 52篇 |
2009年 | 60篇 |
2008年 | 75篇 |
2007年 | 50篇 |
2006年 | 47篇 |
2005年 | 104篇 |
2004年 | 88篇 |
2003年 | 29篇 |
2002年 | 34篇 |
2001年 | 48篇 |
2000年 | 54篇 |
1999年 | 16篇 |
1998年 | 17篇 |
1997年 | 5篇 |
1996年 | 7篇 |
1995年 | 6篇 |
1994年 | 6篇 |
1993年 | 4篇 |
1992年 | 2篇 |
1991年 | 3篇 |
1990年 | 2篇 |
1989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4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71.
涂卫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7(5)
立法本意在于公平分担责任的过失相抵原则是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调整原则,同样应适用于严格责任。我国关于过失相抵适用于严格责任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分为基本不适用、有条件适用以及明确规范适用三个阶段。出台不久的《侵权责任法》既有关于过失相抵的一般规定,也有在严格责任领域适用的特殊规定。在新的侵权责任法背景下,如何在严格责任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产生了以下两大新问题,需要进行解读。即如何处理《侵权责任法》关于过失相抵的一般规定与其在严格责任领域适用的特殊规定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新旧法律规定不同的情况下严格责任领域适用过失相抵应当如何限制。 相似文献
72.
阐述了严格考试对大学教师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分析了目前考试体系影响大学教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因素,提出了建立可操作的考试标准和有利于严格考试的管理体系的措施,以保证大学教师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73.
焦梓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11(4):64-67,110
跨界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是指在起源国之外的一国领土或一国管辖或控制下的其他区域引起损害时,国家应承担的责任。《人类环境宣言》和《里约宣言》宣示了“国家开发资源不得损害别国环境”的原则,这成为国家责任的依据。本文认为,该国家责任的性质不能笼统地称为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对它应当予以区分和细化,在不同的环境污染领域有不同的应用。 相似文献
74.
75.
76.
现代水资源管理新思想及和谐论理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冰资源管理已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现代水资源管理理念应运而生。在总结水资源管理发展历程,指出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阐述了构建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剖析了反映水资源管理新思想的“三条红线”和“河湖水系连通战略”内涵,“三条红线”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方面体现了水资源管理的配置、节约与保护任务要求,将水资源管理工作更加严格化、精细化和系统化;“河湖水系连通战略”是国家新形势下的一种治水方略,目的是通过构建河湖水系连通网络体系,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改善水环境状况、抵御水旱灾害,从而根本上解决我国三大水问题,最终实现人水和谐。最后,介绍了和谐论理念、量化方法及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包括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论途径、水资源管理的和谐论策略、分区分部门水资源合理分配的和谐论模型、跨界河流分水问题的和谐论模型、跨流域调水问题的和谐论模型、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和谐论模型等,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77.
唐自立 《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14,(4):93-98
提出一种新的由一棵严格二叉树的后序序列和结点的双亲情况构造该严格二叉树的非递归算法。通过实例说明该算法的执行过程,假设n是严格二叉树的结点的个数,该算法的时间复杂度和最差情况空间复杂度都是O(n)。 相似文献
78.
张亚丹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5):128-129
通过对"醉驾入刑"进行详细的论述,然后对如何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正式施行来规范醉驾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为使人民的生民安全和国家的道路交通财产安全得到真正有效的保障和救济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79.
80.
《学习之友》2014,(10):8-9
2012年年底,人们发明了“中国式过马路”,所谓“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管它红灯或绿灯”,一时议论纷纷。后各地交管部门宣布将严格执法,对闯红灯的路人将予以罚款,事情从舆论发展到了实际行动。
强硬措施一出台,立即激起争论。很多人从素质角度表示支持。反对的理由也很多:有人说地道、天桥太少,政府应修建更多地道和天桥;有人说红灯时间超过了行人的忍耐限度,且马路太宽绿灯时间太短,政府应更科学地设置信号灯时间;还有人说中国的汽车更不守规矩,政府要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必先治理“中国式驾驶”……这些辩护全都成立,但忽略的是:交规的本质便是用“不方便”换取“安全”,再人性化的规则也必然会带来个体的不方便,如果没有对规则的敬畏,任何微小的原因都会成为人们打破规则的借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