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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或物,关于伪证罪的犯罪对象学界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伪证罪的犯罪对象应是司法人员。  相似文献   
12.
徐立 《科技创业月刊》2004,(12):226-227
犯罪的目的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是犯罪人主观恶性的体现,准确界定犯罪的目的有利于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伪证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其犯罪目的的存在是十分明显的,但通过对伪证罪的犯罪目的仔细考查,发现伪证罪的犯罪目的不是特定的而是具有多样性,因此,关于伪证罪的法条规定有待修正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有学针对我国刑法中伪证的罪只适用于刑事诉讼中,提出了批评,认为应把伪证罪扩展到民事诉讼中。笔认为这些学的批评只是从一种形式合理性的角度出发得出的结论,未能顾及到民事诉讼中伪证行为的特殊性和我国目前证人出庭难等因素。本基于对这几个方面的分析,主张伪证罪不应扩展到民事诉讼中。  相似文献   
14.
何以是李庄?当然与他张扬的个性有关,不愿配合重庆"打黑"大局,还多次与公安顶撞,逼着重庆警方非拿下他不可。他的牢狱之灾,更与他从事的刑事辩护有关,况且还是为涉嫌黑社会犯罪的头目辩护。《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律师伪证罪"如同悬在律师头上的一把利剑,使得许多律师不敢从事刑事辩护。刑诉法泰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认为,法治发展、人权保障的状况如何,首先要看辩护制度贯彻得如何。重庆"打黑"中,辩护制度受到严  相似文献   
15.
陆乐 《科学与管理》2009,(6):114-115
我国《刑法》规定伪证罪的犯罪主体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于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被害人也可以成为此罪的犯罪主体的情形。司法要树立权威,实现公平正义,必要有法可依、符合法律规范,能否将被害人作为广义的证人纳入伪证罪的主体范围,值得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律师伪证罪"的反思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306条单独设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给律师的执业带来无法回避的执业风险,违背了律师执业的基本规律。本从司法实践、立法技术、价值取向层面分析了单独设立该罪导致的误区和缺陷。提出对该罪进行科学的反思,对其存废作出理性的选择,并对相关法条作出技术性调整。  相似文献   
17.
律师地位的高低是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的体现。目前,刑事辩护律师在现代法治国家的政治、法律、社会生活中,特别在私权利与国家各公权力的相互制衡中,律师是私权利一方不可缺少的民间代表,没有律师的参与,私权利一方将更弱小,更难以制衡强大的国家公权力。律师作为私权利的民间代表,与私权利共同制衡国家各公权力,这正表明律师在法治国家享有的“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相当高的政治、法律和社会地位。  相似文献   
18.
19.
在司法实践中,伪证罪证人范围的界定一直都是一个难点。对于证人的范围,不应该包含单位、被害人、具有共同犯罪实体关系的同案被告人,而应该包括有辨别能力的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和年幼的人,以及警察。  相似文献   
20.
犯罪的目的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是犯罪人主观恶性的体现,准确界定犯罪的目的有利于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伪证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其犯罪目的的存在是十分明显的,但通过对伪证罪的犯罪目的仔细考查,发现伪证罪的犯罪目的不是特定的而是具有多样性,因此,关于伪证罪的法条规定有待修正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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