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律师伪证罪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该罪名设立不仅关系到实体法犯罪构成界定,也涉及追诉程序的设立。律师伪证罪追诉前置程序、启动程序、强制性措施制度构成该罪追诉的基本框架。律师伪证罪特别追诉程序兼顾保障律师权利与有效打击律师伪证犯罪功能。 相似文献
22.
23.
高树坤 《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19(4):47-48,54
文章通过对伪证罪的比较研究,就有关伪证罪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进而指出我国刑法关于伪证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途径. 相似文献
24.
谭志君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1):23-27,38
中外刑法都有关于伪造证据犯罪的规定。我国《刑法》关于伪造证据的犯罪包括伪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基于现行立法的缺陷,应增设民事、行政伪证罪和伪造证据罪,废除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 相似文献
25.
26.
张晓明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3,(7):23-24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等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犯罪事实的行为。两罪在行为的客观方面以及主体层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是两罪在客观行为方式上存在着一定的重合,即两罪客观上都可以由作假证隐瞒他人犯罪事实的行为方式构成。而对伪证罪和包庇罪的准确区分要立足于对为他人作假证隐瞒其犯罪事实这一行为的准确定性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