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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4,(Z1)
随着我国入世 ,国际金融机构的逐渐进入 ,国内金融机构必然面临着巨大的冲击与挑战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现有的分业经营体制进行改革 ,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与国际金融业的接轨。本文试图通过对美、英、德等国货币政策演变的分析 ,来提出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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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荣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7):40-41
金融全球化的到来和中国加入WTO,使金融业务和资本项目的开放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加剧。本文通过对国际国内金融环境变化的分析,阐述了必须把银行培育成真正的市场主体以适应金融全球化的竞争;注重银行业的金融创新,扩大银行业务范围,逐步实现银行全能化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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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混业的浪潮席卷全球,我国全面放开的金融业也必然受此影响,受分业经营的限制,我国金融业在面对跨国金融巨头的全面竞争时,无法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因此,拓展金融综合经营,发展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以及选择正确的路径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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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军东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15(2):29-31
分业经营原则是我国现行法律所确定的金融业经营原则,主要是基于我国金融机构力量薄弱,监管制度不完善和防范宏观金融风险的需要而作出的选择,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与加入WTO,该原则必然要被混业经营原则所代替。但这需要一定的步骤,“一步到位”的改革是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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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和混业经营制的概念、经营制的特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对金融业两种经营制度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发展趋势从理论上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述,并从理性上得出金融业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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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订后的<保险法>有三个特点:(1)诚实经营理念的树立;(2)实体主义监管原则的强调;(3)表见代理概念的确立.与台湾地区修订后的<保险法>比较,二者各有千秋,应当相互借鉴共同发展.同时,新<保险法>修订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未将保险业法与保险合同法分开立法;(二)保险分业经营的"生死结"依旧没有解开;(三)外资保险业的规定过于笼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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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分为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等子行业,在每一子行业中都有相应的金融主体起主导作用,各类金融主体的业务能否相互交融受某一法律原则所控制.世界上有两种相互对立的法律原则控制金融业的业务格局,即分业经营原则和混业经营原则.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原则,但分业经营原则属于经济法性质的基本原则,其制度内涵随经济条件和法律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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