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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302.
303.
熊仲儒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学报》2015,(1)
汉语在非领属性保留宾语句中,动词由达成范畴与致使范畴扩展,且由这两个功能范畴选择论元并指派题元角色.达成范畴的phi-特征集不完整,不能为名词性结果论元的格特征定值,名词性结果论元的格由毗邻的动词指派,获得固有格.为了让动词与名词性结果论元毗邻,可将致使范畴的语音形式实现为“把”以阻止动词移到致使范畴位置,或通过话题化或被动化等方式让役事移到更高位置.在别的相关句式中,名词性结果论元也可以通过毗邻的词汇核心获得固有格. 相似文献
304.
李冰冰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6):141-142
外国学生在习得汉语过程中,对汉语的结构形式比较容易理解和把握,因为各种语言的结构形式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但对有一些汉语结构表达的意义却难以理解,比如说初学者对"吃饭"很容易理解,但讲到"吃食堂"可能就不容易理解。当学到这一类似结构时,学生不应该只从结构形式表面去看,而应结合语境、语义指向多方面因素整体把握。这就体现了语义分析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下面我们以"动+宾"结构为例,探讨汉语语义对学生学习汉语的影响。 相似文献
305.
最近,笔者对高三学生进行了一次测试,有相当多的同学感觉第9小题文言虚词"以"的用法难辨析。题目中要求理解"以"的用法的两个句子是"1州县以其贫素,将加振恤"和"2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很多同学认为两句中的"以"都可解作"因为""由于",其用法应该是相同的,故而选择了该项。将两句中的"以"都解作"因为""由于"是讲得通的。 相似文献
306.
2010年高考,全国一共有18套语文试卷,除上海卷、福建卷和江苏卷3套试卷没有考查病句题外,其余15套试卷均考查了病句题。而在这15套试卷的病句题中,又有7套考查了杂糅这种病句题型,分 相似文献
307.
《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1):85-89
过往对于秦比的研究因为材料不足多有局限。过去的观点大多认为秦“比”的本质是“例”,秦“比”包含官府“成例”和司法“判例”,并且基于汉决事“比”推测睡虎地秦简中的廷行事可能也是“比”。岳麓伍中一则令揭示出了秦“比”是秦法律形式的一种。岳麓秦令以及里耶秦简中的部分“比”包含了“比”的立法程序。分析“比”的立法程序可知,“比”并非“例”,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令,廷行事也与所见的“比”不相同。因为“比”的立法程序与令的立法程序相类,且比直接被当作令。“令”“比”的区别在于“比”形式上以“它有等比”结尾,在使用方法上不同于普通的“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