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36篇 |
免费 | 0篇 |
专业分类
教育 | 95篇 |
科学研究 | 4篇 |
各国文化 | 3篇 |
综合类 | 6篇 |
文化理论 | 1篇 |
信息传播 | 27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篇 |
2022年 | 1篇 |
2021年 | 3篇 |
2020年 | 3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2篇 |
2016年 | 5篇 |
2015年 | 8篇 |
2014年 | 19篇 |
2013年 | 8篇 |
2012年 | 7篇 |
2011年 | 6篇 |
2010年 | 8篇 |
2009年 | 9篇 |
2008年 | 6篇 |
2007年 | 7篇 |
2006年 | 4篇 |
2005年 | 10篇 |
2004年 | 6篇 |
2003年 | 6篇 |
2002年 | 3篇 |
2001年 | 3篇 |
2000年 | 4篇 |
1998年 | 2篇 |
1996年 | 2篇 |
1995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3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51.
孙喆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9,25(8):92-95
"德主刑辅"是统治阶级为了长治久安,实行的一种慎刑原则,它源于古代德、法并用的治国理念.西汉时期,董仲舒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将它上升到治国方略.此方略通过赦宥老、幼、妇、残的刑法原则,及"春秋决狱"的司法审判原则,在西汉法律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德主刑辅"原则在西汉形成之后不仅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且被其以后封建统治者奉为治国圭臬而加以继承. 相似文献
52.
《成长》2005,(1):90-91
读明清的白话小说,您会时常遇到这个称谓——列位看官,再把记忆向后延伸,古时候贤惠的妻子叫丈夫“官人”,走进客栈商铺,利落的堂倌会热情地喊您一声“客官”,或许您就是一位平头老百姓,可是听到这个称呼还是心里热乎乎的,非常受用。但您可千万别理解错了,这是传统的中国社会对他人的一种尊称,就像京津一带天子脚下,皇亲贵戚颇多,皇城根下的京油子对男性习惯叫一声这位“爷”;在孔孟之乡的山东,那里的人问路砍价时会毕恭毕敬地喊您一声“老师”。而在今天,我们非常熟悉的法官的称谓,只是人们对司法人员的尊称,还是另有了其他的含义呢?现在我们就由此着手,看看“法官”之后隐含着怎样的奥妙。 相似文献
53.
诗以言志,歌以咏情。古诗言语简洁,寥寥数字,却表达无限情志,恰如滔滔江水,昼夜流淌,无有尽时。然而,也许华夏民族骨子里涌动着惰性血液分子,也许数千载的儒家“哀而不悲,怒而不伤”的恕道在作怪,仅数言的诗句往往不是直抒胸臆,高唱“大江东去”,而是借助风、花、雪、月等天地造化之物,运用比兴手法,抒发哀乐之情,歌咏志向,意义隐晦含蓄,着实令人咀嚼回味。唐朝初期的伟大诗人骆宾王,在《在狱咏蝉》中,就是巧借秋蝉这一微物寄托了心中的愤慨,达到了人蝉合一的境界。 相似文献
54.
吴晓萍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1,(4):448-450
御史一职,职司监察。自秦汉以来,其职责几无不同。宋代尤为重视,以“台(御史台)谏为天子耳目,所以防壅蔽、杜奸邪。”所谓“御史者,天子之法官也。”御史台是宋朝的中央监察机关,长官是御史中丞,下设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御史台除“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外,还具有一定的司法权力,这就是御史推鞫(j(?))。即推勘、勘鞫,就是推究审问,也即对违法失职的机构或官吏进行司法审判。 相似文献
55.
阎连科在坛上一路走来,从没有放弃过对理想的追求,他的作品载满了一种“乌托邦”情结。追求理想是因为现实的苦难。贫穷的生活,多舛的命运。把人们紧紧地拧成了一股绳子,为了共同的生存而抛弃了自己的一切。我们看到了《情感狱》中连科的乡亲们为了连科的出息,舍弃了自己的返销粮;《年月日》中先爷为了全村人的种子,用自己的精血滋养玉蜀黍;《日光流年》中三姓村的男人们去教火场卖皮子等等绞人心肠的图景。这都是与苦难和命运作斗争的牺牲。阎连科把这些牺牲用宏大的场面推到叙事的前台的时候,一群女性在权力和性欲的紧紧追逼下更为凄惨的生存状况在叙述的缝隙(虽然有时也被推置到前台,但总体上来讲前台的叙述是属于集体属于男性的)中时时闪现,撞击着读的眼球。在这里,女性什么都是,除了不是她们自己。 相似文献
56.
"春秋决狱"之风兴起之后,儒家思想便通过"春秋决狱"的形式而被引入司法实践领域,开启了儒家思想融入法律之门.许多律学家用儒家思想对成文法的注疏、解释,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在立法上"纳礼入律"奠定了基础.魏晋北朝诸律家秉承"引经决狱"之传统进而"纳礼入律",对于将儒家思想融入魏晋北朝诸律之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儒家思想融入魏晋北朝诸律也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相似文献
57.
黄道诚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1(2):51-55
中国封建社会是高度中央集权的社会。为镇压人民的反抗,维护君主专制统治,各朝各代都制定有完备的刑法,逐渐形成了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法律体系。在司法制度方面,由于受以刑为主的法律传统的影响,古代的侦查制度十分发达,尤其是侦查技术和侦查手段在唐宋已达到相当的水平。《折狱龟鉴》是宋朝郑克编撰的一部关于侦查实践和侦查理论的一部判例集,其中汇集了从汉至宋共计三百九十多个案例,涉及到十几种侦查方法的运用。这些侦查方法的运用体现了古人在侦破案件、辩诬释冤、鞠情谳狱等司法活动中的智慧和才能,对现今的侦查人员从事侦查工作仍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8.
59.
武秀艳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4,23(1):71-72
“春秋决狱”是汉代的一种特殊的审判方法 ,它实行“论心定罪”原则 ,以儒家经典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和原则审判案件 ,标志着传统法律的儒家化 ,对封建社会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60.
田丰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12-21
"权"是儒家非常核心性的实践概念。汉儒对"权"的理解以"反经合道"为基本方向,以"春秋决狱"为典型形态;而程朱思想对汉儒"反经合道"具有一个重要误解,汉儒"反经合道"之"反"有着"类推""回归"之义,而宋儒仅仅理解为"违反",并以此为由批评汉儒之"权"流于权谋。这个误解背后的实质是宋儒以形而上学立场消解了汉儒强烈的伦理与政治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