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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法治的进一步完善--史际春教授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史际春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已列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为了解该法修改的背景并澄清一些疑难问题 ,本刊记者走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专家组成员史际春教授 相似文献
32.
这可能是不正确的,正如Sebok所指出的那样,惩罚性赔偿赔偿在美国早期的侵权法中主要是补偿性的功能,如美国最高法院在Cooper IndustriesInc案中所宣传的……首先,惩罚性赔偿的基础是对特定民事权利的侵害,此民事权利有别于完全被补偿性赔偿所纠正的民事权利体系。运用这一原则到我们的问题,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即使有很强的证据对被告人实施制裁,如果原告没有受到相应的损害,也没有对被告提出不当得利请求,那么这些证据不能单独证明原告有优势。……撇开惩罚性赔偿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的不一致的事实,其也显示出一些另外的缺陷。……Colby称之为“总的损害”的惩罚性赔偿金:有可能一些受害者将获得旨在惩罚不法行为的整个计划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从而导致不公正处罚的累积……一些欧洲的法律制度允许某些团体代表受害者的利益进行禁止令的申请和补偿的请求。 相似文献
33.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6)
绿色发展模式下环境成本控制理论来源于经济学中成本战略控制方法论,不同企业、不同企业活动形式以及所处的不同环境,应选择适当的成本控制方法。应根据环境成本经济学分类及不同环境成本类型之间的关系,构建环境保证金制度,计算惩罚性成本,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范围。 相似文献
34.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6,(2)
抚慰金与惩罚性赔偿是侵权责任中两个具有独立品性的救济制度。抚慰金救济受害人的精神痛苦损害,直接对受害人予以金钱抚慰和补偿;惩罚性赔偿也是针对精神损害而言的,但直接针对的对象却是行为人的恶意。对精神痛苦的救济需要具备严重的程度,无论是抚慰金赔偿还是惩罚性赔偿,都以存在严重过错的行为人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为基础,所以,两类赔偿制度实际所针对的客体是相同的。抚慰金赔偿与惩罚性赔偿在侵权责任当中,其实是对精神痛苦赔偿的分开表述,两者调整的内容是一致的。完整的精神损害救济的侵权制度应该是抚慰金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结合。 相似文献
35.
惩罚性教育是小学体育教学经常使用的一种教育手段,是学生因自身的错误行为和不良行为而不得不接受的一种强制性教育。然而,惩罚性教育是一把双刃剑,若使用方法不得当则势必会对学生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严重违反了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基于此,本文在探讨小学体育惩罚性教育对学生身心健康危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36.
合同法实施十多年来,我国合同违约情况日趋严重,故意违约甚至恶意违约的行为随处可见。这与合同法中的规定的补偿性违约金制度有很大关系。在合同法中建立单一的惩罚性违约金制度,把补偿性违约金的功能交由违约损害赔偿制度解决,应当是诚信履约、提高守约率的一种重要制度选择,也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本文仅就在合同法中摒弃补偿性违约金制度,建立单一的惩罚性违约金制度的相关问题谈点初步意见。 相似文献
37.
38.
《辽宁教育》2014,(16)
正社会在发展,教育在进步,如今"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了一切孩子"及"尊重学生,善待学生,赏识学生"似乎已成共识。于是,激励教育、无批评式教育等呼声越来越高,社会舆论也反对教育中的一切惩罚性行为,似乎一批评就伤害了学生,一惩罚就违背了教育规律,"惩罚"二字成了教育中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以至于教师在教育中左右为难,如履薄冰。对学生身上存在的错误或不良倾向感到无可奈何,束手无策,只好能不看的不看,能不说的不说,能不管的不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此下去"谈罚色变"必将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品德培养和教育进步产生不利影响。其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是正在成长 相似文献
39.
正一对于学生的一些日常行为,班主任往往会以班规的形式做出严格要求,以维护班级的井然秩序与良好运行。这些班规中,少不了一些惩罚性的条款。比如,关于学生迟到行为就可能会有如下惩罚条款:迟到一次,罚打扫教室卫生一天:迟到一次,罚抄写英语单词100个;迟到一次,罚做俯卧撑(男生)或下蹲练习(女生)20次: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这样的惩罚条款一般是师生共同议定,并经全班(大多数)学生举手表决通过的。班主任(班干部)依班规进行惩罚 相似文献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