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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997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偷税罪的立法有三个缺陷有犯罪不可处罚的空档现象;扣缴义务人偷税被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不构成犯罪;按照累计数额计算的错误.建议从两方面修订简单的修订方式,在维持"数额加比例"的基础上,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刑法第201条进行修订;比较彻底的修订方式,废除"数额加比例"的规定,制定统一的处罚标准,累计计算方式可保留.  相似文献   
12.
由于我国刑法对抗税罪主体范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给理论及实践上都带来了许多的疑惑。虽然刑法典未明示扣缴义务人能否成为抗税罪的主体,但是只要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已扣、已收税款,也可以构成抗税罪。在税收征管活动中单位抗税屡见不鲜,由于缺乏主体依据,使司法实践困难重重,因此应该明确单位可以构成抗税罪,否则不利于打击目前广为存在的单位抗税行为。  相似文献   
13.
3月31日,中国至少660万“高收入人群”被要求如实申报自己上一年的个人收入。但截至本刊发稿前,进度仍然并不乐观。中国首次“收入申报”也是一场制度试验,对个人观念与当前制度都是一场冲击。细辨这一场历时3月的“考验期”,其间是什么在阻碍了中国人纳税?  相似文献   
14.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取的是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纳税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的部分,鼓励教师自行申报。  相似文献   
15.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透露,目前国内如北京等部分地区已率先实行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要求:2007年底前,国内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80万元以上的单位,要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8年底前,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30万元以上的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9年底,国内要全面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  相似文献   
16.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透露,目前国内如北京等部分地区已率先实行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要求:2007年底前,国内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80万元以上的单位,要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8年底前,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30万元以上的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9年底,国内要全面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  相似文献   
17.
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其法律规定的职责时,则需要承接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缴纳税款、滞纳金甚至罚款。本文试从个人所得税角度定量地分析扣缴义务人的经济责任。  相似文献   
18.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透露,目前国内如北京等部分地区已率先实行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要求:2007年底前,国内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80万元以上的单位,要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8年底前,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30万元以上的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9年底,国内要全面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  相似文献   
19.
偷税罪犯罪主体新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市场经济和刑法理论的发展,偷税罪的主体范围发生了变化;由纯粹自然人主体发展为自由人主体与单位主体皆可,并得到了刑事立法的认可。偷税罪主体应发展为一般主体,而不能再是学界通说所认为的特殊主体。而且,偷税罪主体只能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构成偷税罪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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