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1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51.
毕金平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4,7(1):45-47
默示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分别是英美法与大陆法中的传统制度。由于这两种制度本身 存在冲突,在引进时又加以改造使之加深。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52.
方国伟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5,3(5):466-469
分析了日本、法国、德国三国法典对诉讼时效法律效力的规定,认为在诉讼时效法律效力上抗辩权发生说最为合理,宜作为立法模式之选择,且学者对《民法通则》第135条普遍采“胜诉权”消灭说是不当的,应重新进行解读。依抗辩权发生说,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完成后同意履行则表明义务人放弃了时效抗辩权,权利人有权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相似文献
53.
54.
王瑞英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8(3):30-31
《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 ,是合同法的诚信原则、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 ,是英美法和大陆法两大法系的融合。它将和《合同法》其他制度相辅相承 ,对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55.
肖进中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27(3):48-49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确立的一项新的重要的合同履行制度,目的在于防止合同纠纷、合同欺诈保护先履行方的合法权益。文章对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界定、发生条件、以及合理性等重要问题作探讨,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如何完善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6.
我国现行《合同法》里规定了三种"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对于《合同法》第67条之规定,在法学界,有的学者认为应称为先履行抗辩权,也有学者认为应称为后履行抗辩权,这一抗辩权的名称目前法学界有不同的叫法,存在不同的看法,往往令初学法律者迷惑。面对不同的教材、不同的说法,认为法学界应统一说法,使法学理论知识整齐划一,使之更为严谨,以减少法学初学者的困惑。 相似文献
57.
罗桂林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1,3(1):64-66
为了减少交易风险,新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以依法采取自救方式行使执辩权,根据不同的情况抗辩权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改造抗辩权、后改造抗辩权。 相似文献
58.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了进度款结算的难点,提出了加强进度款结算的对策。同时,针对业主拖欠进度款的主要形式,分析总结了施工单位加强进度款结算的方法,一方面加强自身管理、另一方面要善于运用合同解除权、后履行抗辩权及优先受偿权等法律及合同赋予的权利. 相似文献
59.
本文试图通过对比这两大法系对期前毁约的法律救济存在的异同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来对我国合同法相关制度进行评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的立法取向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60.
不安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宏寿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9(1):31-33
在合同履行中,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设立,对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起到积极作用。文章对不安抗辩权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探讨不安抗辩权在具体适用上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