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976篇
  免费   0篇
  国内免费   8篇
教育   571篇
科学研究   169篇
体育   46篇
综合类   61篇
文化理论   16篇
信息传播   121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9篇
  2022年   11篇
  2021年   15篇
  2020年   15篇
  2019年   12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3篇
  2016年   13篇
  2015年   24篇
  2014年   69篇
  2013年   44篇
  2012年   51篇
  2011年   70篇
  2010年   63篇
  2009年   65篇
  2008年   90篇
  2007年   93篇
  2006年   59篇
  2005年   74篇
  2004年   43篇
  2003年   39篇
  2002年   31篇
  2001年   34篇
  2000年   23篇
  1999年   6篇
  1998年   6篇
  1997年   6篇
  1996年   5篇
  1995年   2篇
  1994年   1篇
  1992年   3篇
  1990年   1篇
  1989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98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1.
笔者有意在辨明死亡赔偿金性质的基础上,在流浪者身份不明的前提下,从理论上探讨死亡赔偿金的赔付问题,希冀能为实务中类似问题的处理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112.
远程医疗中,发生患者损害后如何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尚不明晰.立法、司法、行政三方对此看法不一,并且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局限.传统以指示监督关系为基础的替代责任论并不适用于远程医疗,其既不能合理解释近端医疗机构缘何为远端医生的行为承担责任,也无法涵盖除远程会诊之外其他远程医疗形态的责任承担情形.医疗组织体系论以医疗行为所属组织体系为归责基础,不仅符合《民法典》第1218条的真实意旨,而且能够更好地适用于远程医疗.对于医疗行为所属组织体系的判断,宜将直接控制原则与医疗决策原则相结合作为基本的判断标准.在此基础上,不同形态的远程医疗也有着相应的侵权责任承担规则.  相似文献   
113.
林可 《今日科苑》2005,(8):50-50
痴呆,是一种由于大脑器质性损害而引起的脑功能障碍,它是在人的意识清楚的情况下,记忆、理解、判断、计算、定向、自我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发生进行性退化和持续性智能损害.并影响到患的日常生活和社交能力的病症。据统计,在60岁以上人群中发病率可占5%.8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发病率可达20%。  相似文献   
114.
何平 《科技创业月刊》2007,20(8):142-143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重要话题。在研究精神损害赔偿概念的基础上,指出精神损害赔偿内在的法理基础,并认为法人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探讨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人格权、财产权、违约行为、刑事案件及国家赔偿案件等范围中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15.
中国产业损害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根据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各类损害均以“实质性”作为其基本特征,并由此形成了国际上通行的损害定义。我国2004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也对损害的概念进行了界定。  相似文献   
116.
细胞内低钙稳定状态是维持细胞功能正常的必要条件。在失血性休克过程中,由于缺氧、缺血和自由基等因素,心肌细胞内出现Ca^2+超载,并通过各种途径使心肌收缩蛋白对Ca^2+失敏,从而导致心功能障碍;细胞内Ca^2+超载还直接导致线粒体内钙超载,引起细胞的能量代谢障碍,加重休克的进程。  相似文献   
117.
韩成军 《红领巾》2005,(1):84-87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实为离因损害赔偿,该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乃侵权行为法之权利.作为一种侵权民事责任,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当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刎系与主观过错四个要件.能够导致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离婚原因行为的立法规定应当采取列举性规定与概括性规定相结合的体例.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义务主体既包括过错配偶方,也应当包括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第三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一种实体权利,既适用于诉讼离婚,也应当适用于登记离婚.  相似文献   
118.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虽然在我国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却非常迅速,几乎人人都知晓精神损害或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也是层出不穷。但在生活口语中,“精神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往往是同时表达同一个意思,即要么是表示受到了精神损害,要么是表示需要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我们不必对大众在法律术语的使用上做过高要求,但在理论研究上剐’有必要对这两个概念进行明确的区分,以避免理论上的混乱和立法上的瑕疵。  相似文献   
119.
沈轩 《陕西教育》2005,(12):41-44
1997年.正当四川省达县“优秀农民企业家”符善友在当地经营旅游餐厅生意红火时。儿子又考到了湖北航校读书.一时间他成了远近闻名的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儿子在省外读书不到一学年.便在同学的侮辱和打骂下被逼疯。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符善友一家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悲愤难抑的符善友决心为可怜的儿子讨回公谨。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该案经过3次审理后。今年8月.符善友终于收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各种人身损害费用等共计21万余元……[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0.
一、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之法理基础 “谁主张,谁证明”这是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那么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呢?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案件中,原告不必举证,只需表明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不需要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则必须对于自己提出的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如果被告提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能证明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是真实的,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