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6941篇 |
免费 | 71篇 |
国内免费 | 61篇 |
专业分类
教育 | 2628篇 |
科学研究 | 2227篇 |
各国文化 | 12篇 |
体育 | 348篇 |
综合类 | 239篇 |
文化理论 | 57篇 |
信息传播 | 156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4篇 |
2023年 | 28篇 |
2022年 | 34篇 |
2021年 | 34篇 |
2020年 | 26篇 |
2019年 | 27篇 |
2018年 | 16篇 |
2017年 | 31篇 |
2016年 | 50篇 |
2015年 | 98篇 |
2014年 | 209篇 |
2013年 | 232篇 |
2012年 | 288篇 |
2011年 | 376篇 |
2010年 | 309篇 |
2009年 | 422篇 |
2008年 | 403篇 |
2007年 | 357篇 |
2006年 | 411篇 |
2005年 | 413篇 |
2004年 | 538篇 |
2003年 | 561篇 |
2002年 | 511篇 |
2001年 | 501篇 |
2000年 | 512篇 |
1999年 | 205篇 |
1998年 | 120篇 |
1997年 | 84篇 |
1996年 | 78篇 |
1995年 | 76篇 |
1994年 | 44篇 |
1993年 | 41篇 |
1992年 | 13篇 |
1991年 | 4篇 |
1990年 | 6篇 |
1989年 | 10篇 |
1988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707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1.
任凤霞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4,(6):12-14
今年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开局之年。在这场必将改变东北前途命运的重大时代变革中,广播电视业也迎来了一次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正确认识和分析这次机遇给广电媒体改革与发展带来的环境变化,明确战略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广电产业化的发展道路,是摆在广电从业者,特别是决策层面前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相似文献
82.
83.
进入21世纪,我国广播电视又到了一个关键的历史转折时期,在一系列的改革创新过程中,调整结构、重组资源、组建广电集团,是我们应对挑战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功能、实现广播电视生产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抉择。 相似文献
84.
从经济属性的角度看,我国将互联网作为信息产业进行发展,与电信、移动等领域的管理方式相差无几,但是如果从信息传播的角度分析,就会发现,我国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管理具有明显不同于以前的方式和做法。 相似文献
85.
为高校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基本属性从根本上决定了高校图书馆不能走产业化道路;并且,高校图书馆实行产业化既无优势,也不符合国际上关于“不平等竞争”法的规定。高校图书馆可以实行部分有偿服务。 相似文献
86.
经济广播一直是中国传媒界的改革先锋。从1992年珠江经济台发轫到今天全国各地经济电台的异彩纷呈,经济广播在中国传媒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一直勇立潮头,引领中国传媒从单一的传播领域向全新的服务和经营领域扩展。近年来,随着电视和网络对受众市场的强烈冲击,在第一轮改革中成功突围的广播传媒正面临新的考验。面对严峻的形势, 中国经济广播在媒体精品化制作、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传媒市场占据的份额与日俱增。由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经济广播研究会和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主办、江苏经济台承办的全国经济广播2003年度评稿会暨中国经济广播发展论坛首届峰会重点讨论了“经济广播如何应对WTO背景下的媒体挑战”、“经济台(公司)企业化运作”、“全国经济广播协作的建设与规划”等议题。各地代表对经济台的节目制作、信息共享、市场推广、企业化运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初步整理形成了一批学术理论成果。 相似文献
87.
88.
试论信息政策对信息服务产业化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祝捷 《中国图书情报科学》2004,(1):15-16
通过对信息政策和信息服务产业化的相关内容的概述,简单论述了全球信息化环境下信息政策对信息服务产业化的影响。 相似文献
89.
产业政策发力,推动广播媒体迈向新台阶。广播业不仅在事业上继续进步,而且在产业经营的道路上已经起步。收听率上升,广告实行代理制,多种联合开始,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域经营已有先例。再努力:广播节目市场化程度不高,缺少规范的交易平台,收入来源对广告依赖性过大,广播广告与其他媒体广告相比较所占份额过低,广播的地区性发展不平衡。 相似文献
90.
中国传媒产业化的法律前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传媒产业化已经是大势所趋,但在中国国情下发展传媒产业只能有选择、有步骤地进行,可先对服务类媒体和专业类媒体或一些地方综合性媒体进行完全的商业改造,依法成立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使它们不再具有行政色彩,走完全市场化的道路,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为此,本文提出了重塑传媒市场主体的一些建议和措施。至于那些完全由政府财政出资、由政府实行严格的行政监管、不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共传媒,不属于本文所界定的市场主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