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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唐律疏议》是我国封建社会一部代表性的法典,具有依礼制律,礼法合一;中典治国,用刑持平;规范详备,科条简约;注疏准确,律疏并行四个特点。《唐律疏议》以儒家学说为理论依据,并以封建伦理道德为法律思想基础。唐代立法重伦理的精神对后世的宋、元、明、清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唐律疏议》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被称为”法典之王”是我国封建法典高度成熟的体现。  相似文献   
72.
顾芬 《大观周刊》2012,(23):24-25
美国犹太裔女作家辛西娅·奥奇克是一位坚守犹太传统的民族小说家,她的小说以其精湛的叙事艺术和丰富的主题意蕴而深受好评。本文主要通过《异教徒拉比》、《大披肩》、《罗莎》三部作品解读奥奇克作品的主题意蕴,研究其中的犹太性。  相似文献   
73.
从我国教育法基本理念的内涵和历史演进来看,受教育权的保障与实现构成了教育法典分则的基本理念,这可以从正当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来证成。基本理念对教育法典分则编纂的统摄效力不仅体现在基本理念的价值和功能,也体现在保障受教育权是教育法典总则的核心宗旨。在方法论方面,分则编纂宜采取“横向教育法律关系+纵向教育法律体系”的“入典”标准,充分利用好“援引”这一立法技术,选择“总分结构”的体例设计,吸收“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并确立“先主体后客体”的价值位阶。在此基础上,教育法典分则部分由教育主体编、学校教育编、教育与家庭和社会编、特殊事项编等子部门法构成。其中,教育主体编包括学校法律制度、教师法律制度和学生法律制度;学校教育编包括学前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制度、高中教育制度、高等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特殊教育制度、学位制度、考试制度;教育与家庭、社会编主要包括家庭教育制度、终身教育制度;特殊事项编主要规定少数民族教育制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度、中外合作办学制度等。  相似文献   
74.
教育立法进入法典化的新阶段,应当以受教育权为核心推进教育法典的立法建构和制度设计。受教育权是教育法典编纂的核心概念,保障受教育权是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体现了教育法的人本价值。教育法典的基本内容是规范和保障受教育权的实现,可以从国家保障、学校设立、学生发展、教师质量和社会支持五个主体角度构建内在逻辑和体系自洽的教育法典。为推动受教育权保护适应时代发展需要,教育法典制定还应保持适度开放性和前瞻性,既要巩固既有稳定的教育制度,又要为完善受教育权保障的新制度预留立法通道。  相似文献   
75.
法典是统治者治理国家的具体展现,法典内容与形制影响法律秩序观的建构,亦是“治理天下万民”概念的延伸。文章讨论《唐律》十二篇顺序展现的法律秩序观,分析其所呈现的国家统治理念。《唐律》各篇的顺序安排,可分为国家制度的运作、国力与国防安全、一般犯罪行为、司法审判四个层面,这除了体现皇权统治的轻重之分,也展现了唐代维护皇权与官民之治的特点。  相似文献   
76.
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条款是环境法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于环境法典中统一规定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相关内容既顺应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工作一体化、综合性的特点,也是环境法典内容全面性的必然要求。环境法典中的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条款应当在公私法路径协同的指引下,一方面发挥公法路径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注重私法路径的辅助功能。生态环境责任编中的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条款需处理好与总则编的关系,并且涵盖实体性规定、程序性规定和配套性规定。  相似文献   
77.
保罗·拉比诺是美国著名人类学家,他在医学及科技人类学领域享有盛誉。人类学在经历了反思潮流的洗礼之后,其传统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根基受到动摇。保罗·拉比诺的"当下人类学"为反思之后的人类学提供了新的进路。在这一模式下,人类学实践与研究对象活动二者的界限变得模糊,而人类学家的身份则由"客观"事实的记录者转变为社会实践的参与者。  相似文献   
78.
拿破仑不仅建立了军事独裁政体,同时加强中央集权颁布法典,可见他是君主立宪的探索者和实践者。  相似文献   
79.
古印度后吠陀时期是奴隶制确立巩固时期,社会各种主客观因素与历史时代的大背景促使《摩奴法典》的颁布。它虽是宗教性法典,却已经具备了一般法典的基本特征,它是古印度社会宗教教义与世俗民风的融合体。正是该部法典才使古印度原本无序的婚姻状况开始走上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法典以法的形式所作出的规定,对深化婚姻制度,规范婚姻各方的行为起着重大的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80.
古巴比伦社会存在债务奴隶制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古巴比伦社会是否存在债务奴隶制 ?我国西亚古史学家多持肯定意见。他们的依据是国内通行汉译本《汉穆拉比法典》 ,特别是第 1 1 7条的规定。随着两河流域文明研究 ,特别是《汉穆拉比法典》楔形文字原文释读的进步 ,西方学者有了一些新发现。根据他们研究的成果 ,汉译本第 1 1 7条中的“债务”、“出卖”和“债奴”这几个关键语词应作“义务”、“抵押”和“人质”或“抵押物”解。法典承认自由民因负法律责任而抵押妻子做人质的行为是合法的 ,但明文规定这些人质在债主家里不得受到虐待 ,服役期限是三年 ,第四年则必须结束服役 ,因而他们不是奴隶 ,更不是因偿还债务而遭受奴役的债务奴隶。《汉穆拉比法典》没有支持和保护债务奴隶制的规定 ,相反却有许多保护债务人免受债权人奴役 ,从而避免债务奴隶制的规定。与古希腊罗马早期奴隶制社会相比 ,古巴比伦社会之所以没有产生债务奴隶制 ,得益于《汉穆拉比法典》的合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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