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249篇 |
免费 | 30篇 |
国内免费 | 15篇 |
专业分类
教育 | 1180篇 |
科学研究 | 611篇 |
各国文化 | 3篇 |
体育 | 75篇 |
综合类 | 123篇 |
文化理论 | 20篇 |
信息传播 | 128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1篇 |
2023年 | 54篇 |
2022年 | 54篇 |
2021年 | 61篇 |
2020年 | 42篇 |
2019年 | 46篇 |
2018年 | 23篇 |
2017年 | 39篇 |
2016年 | 66篇 |
2015年 | 99篇 |
2014年 | 202篇 |
2013年 | 183篇 |
2012年 | 225篇 |
2011年 | 295篇 |
2010年 | 227篇 |
2009年 | 218篇 |
2008年 | 227篇 |
2007年 | 224篇 |
2006年 | 197篇 |
2005年 | 150篇 |
2004年 | 149篇 |
2003年 | 179篇 |
2002年 | 122篇 |
2001年 | 89篇 |
2000年 | 66篇 |
1999年 | 14篇 |
1998年 | 9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9篇 |
1995年 | 4篇 |
1994年 | 4篇 |
1992年 | 1篇 |
1989年 | 3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29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61.
962.
计算机应用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给经济、教育等各行业都带来了重大影响,大大改变了传统的生活和工作模式,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利益,也导致了很多侵权行为的出现。无限制的数字服务器的出现,一方面致使版权的传播形式、载体方式和营销管理手段出现了革命性的变化,拓宽了版权市场容量;另一方面,对传统的有形纸质版权市场带来了很大冲击,大量的作品被下载 相似文献
963.
新闻报道与新闻侵权的法律边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宪法》对新闻工作者的新闻报道权作了相对抽象的规定,新闻工作者享有广泛的采访权、报道权以及新闻监督权等权利;然而,近年来有关新闻报道中发生的新闻侵权事件屡见报端,引起了社会较大反响,也促使新闻从业者不断反思;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新闻侵权现象,力图厘清新闻报道与新闻侵权的法律边界,使新闻报道在法律的轨道上发挥它巨大的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964.
近几年,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是科技界和法学界共同的研究热点之一.法学的角度研究多数是从权利或利益的角度去分析个人信息的保护.这些研究对构建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以及内容的逻辑性、体系化具有重大意义.但从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人角度去分析个人信息保护也很重要,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终归于义务人的对义务的正确履行.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法律上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利用,对净化网络空间、保护个人私权、促进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965.
966.
在新闻侵权诉讼中,应当实行举证责任正置——由原告对报道内容承担证明责任,还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为被告的新闻传播者对报道内容承担证明责任,是一个长期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国家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现有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又被发展为“谁报道,谁举证”的荒唐原则,既违背了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质,又损害了作为民主基石的新闻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摒弃“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建立和强调“举证责任正置是原则,倒置是例外”的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即从“谁主张,谁举证”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所面临的困境入手,对新闻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举证责任正置是原则、倒置是例外”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967.
968.
加入WTO以来,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可以说,在制度上,我们已逐渐建立起完备的法律法规,努力与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接轨。同时,我国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直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相似文献
969.
版权侵权是伴随着复制传播技术的产生而出现的,且每一种新的复制传播技术的产生在促进经济文化繁荣的同时也会助长版权侵权现象的发生。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信息的数字化传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人们的生活进入了全新的数字化时代。在这个全新的时代里,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交互性、无纸化、信息化等特点,创造出一个与现实社会密切关联的数字化社会,催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版权作品传播方式。 相似文献
970.
类似"铜须门"事件的侵犯个人网络隐私权事件,在过去的几年中在我国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如果任由网络隐私侵权继续泛滥,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本文首先提出了网络隐私权的概念,同时,概括了网络隐私权不同于传统隐私权的四个特点。文章还归纳总结互联网上侵害隐私权的主要形式:对他人数据的收集、散布、利用和交易;并分析网络隐私权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提出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本文对网络隐私权侵权责任问题的研究和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都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