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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尤其是现行的农地承包经营制度逐渐表现出诸多的不适应,迫切需要进行相应的变革。针对农地使用制度的完善,经济学家提出了农地租赁制度的改革方案。本文在分析农地使用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试图从法律角度和对农地租赁制进行探讨,并提出在我国即将出台的《物权法》中引入农地租赁权的概念,以期对我国农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2.
我国物权立法应放弃物权法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僵化性缺陷尽显,阻碍了物权法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从哲学、历史学等角度来看,物权法定原则并非立法的产物,而是概念法学的产物。结合我国实际和立法现实,我们认为我国物权立法中不应采用物权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23.
孙丽昕 《广东教育学院学报》2006,26(1):6-10
公示公信原则为物权法的一项重要且基本的原则,依物权变动的便捷性要求,登记不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唯一公示方法,而其他公示方法与登记具有同样的公信力,但为了保证物权变动的安全,则应赋予登记以最强的公信力;善意取得制度是对公信原则的贯彻,其本质并不要求其只适用于动产交易,在不动产交易中也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以实现不动产交易的“动”的安全。 相似文献
124.
文章认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政府征用农地应给予农民补偿的有关规定。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应尽快对这些规定进行修改。笔者根据实际情况,对修改思路提出了两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5.
唐春生 《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3,(5):74-77
南朝典签的权重现象并不是普遍的,即使在权重的宋孝武帝至齐武帝时期也仍然如此,弟系宗王府的典签权重于子系宗王府的典签。鱼复侯萧子响事件后,齐武帝对典签的弊端有所认识,对权重的典签予以制约,并惩治了他们的胡作非为。此外,本文对宗王不必依赖行事的年龄也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6.
在物权法起草的过程中,民众普遍希望物权法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或是进行详尽的类型列举。由于对公共利益的类型列举以及概念界定未能凝聚足够的共识,立法机关最终决定暂不就公共利益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进一步规定。但如何正确理解“公共利益”,却是物权法实施过程中事关民生的大问题,不可不察。[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7.
罗宏梅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7,27(4):21-23
曹丕非常看重文学的价值。在《典论·论文》中,他提出了“盖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著名论断。对这一论断的理解,很多人认为表现的是曹丕的功利主义的文学观,这样理解不符合作者本意。曹丕这话的意思,是把文章提高到和“经国之大业”同等重要的地位,以其为“不朽之盛事”。这从当时的思想文化背景、相关文论阐述及当时文学创作的现实状况中可以看出。 相似文献
128.
在所有权保留中,标的物的真实权属状态与其外在表象不相一致,极易使信赖占有的交易相对人利益受损,危害交易安全。而弥补这一缺陷的有效途径在于所有权保留登记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妥当适用。 相似文献
129.
社会的和谐有赖于财产的和谐,物权法为财产的和谐奠定了法治基础。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权、法承担着塑造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实现模式的重任。这一由物权法所界定的公有制实现模式,本质即在于公有制主体的民事主体化与公有制财产的民事权利化。一由此决定了物权法上的“平等对待”与“一体保护”准则,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要求,也是社会和谐的要求。物权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就是“定分”与“息争”的关系。[编者按] 相似文献
130.
制定和实施物权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推进实行依法行政具有重大意义。[编者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