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43篇
  免费   3篇
  国内免费   2篇
教育   199篇
科学研究   14篇
体育   3篇
综合类   19篇
文化理论   2篇
信息传播   11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6篇
  2022年   14篇
  2021年   7篇
  2020年   7篇
  2019年   5篇
  2018年   2篇
  2017年   3篇
  2016年   3篇
  2015年   6篇
  2014年   7篇
  2013年   7篇
  2012年   14篇
  2011年   13篇
  2010年   12篇
  2009年   8篇
  2008年   27篇
  2007年   16篇
  2006年   17篇
  2005年   26篇
  2004年   18篇
  2003年   7篇
  2002年   6篇
  2001年   6篇
  2000年   1篇
  1999年   3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2篇
  1995年   2篇
  199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4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61.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经常发现一方以定型的方式向公众进行意思表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而此种契约的成立不受一般契约要件的约束,这种合同的订立不是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而是依据事实行为.传统契约法何去何从,本文以事实契约为突破口,试图找出私法契约之出路.  相似文献   
62.
中国区际冲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香港和澳门的回归,我国区际冲突的问题日益凸现,其中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我国区际私法中的适用,一直是学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将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区际冲突中运用的理论进行探讨,在比较典型的多法域国家立法及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各法域现行立法的现状,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具体运用提出指导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63.
作为冲突法统一化的最新成果,2015年3月19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了《海牙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通则》。该通则在系统总结已有合同冲突法的基础上,将意思自治的原则进行了提炼并升华,不仅规定了当事人合意选择商事合同准据法的时间、方式、选法范围、选法对象、准据法支配事项等内容,还将强制性规定及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意思自治的底线标准。客观审视,《通则》为21世纪的全球国际私法趋同化及法典化提供了可供参照的重要范本,对其加以研究极具现实与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64.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经济价值已经被社会广泛认可,我国现阶段对于个人信息权的立法保护尚有待完善。为了更有效保护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首先应当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的私法属性予以界定,对其新型人格权的法律特征予以明确,从而以此为基础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权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65.
从法理层面证成政府监管制度的正当性是该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解决和矫正市场失灵问题是该制度产生的现实考虑;控制企业滥权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其价值追求;宪法的原则性规定为其提供了制度空间;该制度在人员构成、权力配置、执法机制等方面的优越性凸现了其在市场失灵解决机制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66.
市场经济是并非来自理性的制度,它是自生自发地通过社会演进而形成的社会秩序.而民法作为市民社会交往的规则,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正是这种自生自发社会秩序的主要法律体现.在自由主义的自由观中,自由是一种免于强制的个人自由,这是一种消极自由,是法律下的自由.在市民社会,市民以追求私益为根本,为达至此目的,自由是市民社会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民法的基本理念的基础性价值或内在价值均为自由,其中,私法自治是民法的精髓,是自由的集中体现.民法是权利本位法,民法中的绝大多数制度和规则无不折射出市民社会对自由的内在要求.民法的终极目的是维护私权,而维护私权就是维护人的自由.  相似文献   
67.
公法与私法是法治国家关于法的一个基本分类 ,这种分类是针对整个社会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和利益所作的划分 ,虽非绝对严格 ,但却构成了整个法秩序的基础。公法与私法分类的基本意义在于方便法律的适用 ,但其深层含义及其导出的重要原则却是私权神圣和私法自治、私法优位。给私法与公法以正确定位 ,就等同于给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正确定位。于公法和私法 ,私法为核心 ;于国家和人民 ,人民为核心 ;于政府和社会 ,社会为核心。建立法治国家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确定的一个明确目标 ,然而法治国家对我们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模式 ,我们面临着制度的建设与重构和文化的建设与重构。因此 ,分清公法与私法的类别 ,厘清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对于我们建立真正的法治国家意义重大而深远  相似文献   
68.
中国古代为什么没能产生私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芳 《文教资料》2006,(11):108-109
中国作为世界文明古国之一,其古代法律文化的历史发展却产生出了与其他国家不同的结果,即没有私法。本文从个人、权利、和谐三个方面讨论了中国古代为什么没有私法的问题。同时指出中国古代社会中礼刑合一,礼法占据了私法的位置,使得私法在中国古代社会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相似文献   
69.
新婚姻法存在不足和缺憾的原因是在立法上未处理好继承与创新、单行法律与法典化、民族性与世界性、大众化与专业化、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等关系,并逐一浅析。主张民族传统应予继承,内容和体制应有创新,着眼于法典化和世界法治潮流,兼顾大众化和专业化,并将法治与德治有效地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70.
陈鹏 《宜春学院学报》2007,29(5):28-30,34
康德是德国伟大的哲学家,德国哲学革命的旗手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以他的批判性哲学为基础,提出了人是目的而非手段,实现了将人从单纯因果必然性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完成古典法哲学向现代法哲学转变和发展史上革命性变革。同时,康德对人的自由和权利的实现和维护、以及私法和公法等法哲学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形成了丰富的法哲学思想,对于后代法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