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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工作是围绕着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开展的,形成的档案材料都客观记录了辖区违法犯罪人员不同时期的情况,在日常工作中,这些档案材料不仅为监督改造违法人员、查证线索提供可靠依据,还是有效惩治犯罪的重要凭证。2004年4月7日,罗平县老厂乡政府政法副书记劳学明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报称:他停在老厂乡文化站内一辆蓝色吉普车上的一部康佳牌手机被人盗走,价值1400余元。接报后,当地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走访,确定老厂乡老厂村的刘居伟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讯,刘居伟如实供述了其盗窃劳学明手机的全部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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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旭 《孝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84-87
学界关于累犯从重处罚的依据存在着社会危害性说、人身危险性说以及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说三种观点。文章认为对累犯从重处罚的依据在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初犯更大,即主张人身危险性说。因此,对人身危险性的评价在累犯制度的适用中具有重要地位,应当将人身危险的评价引入累犯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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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9,(3)
三振出局原是棒球运动的一项规则,比赛中一方连续投出三个好球时对方淘汰出局。随着此项规则于上世纪90年代引入美国刑事立法,便成为一项针对常习犯的特殊规定,本文试图评析该规则基于刑罚学原理的正当性和理论价值,以期从正反两个方面寻求该规则对于我国完善累犯制度的启迪与警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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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心理学中,累犯行为是指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继续重复进行的犯罪行为.近年来,重新犯罪率逐步上升,基层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累犯的数量及累犯占刑事被告人的比例都在不断上升.本文主要就是分析累犯犯罪的心理原因,然后提出几点预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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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诗忠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23(4):33-35
累犯概念的立法规定 ,必须遵循 4条规则 ,即犯罪的次数、犯罪的罪过、犯罪的程度和犯罪间隔规则。构成累犯概念的每一个要素 ,都应从一个侧面说明行为人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而有的学者提出把人身危险性明确纳入累犯概念之中 ,则是一种不够成熟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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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使得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问题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但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问题仍存在着立法缺陷,例如,单位盗窃应如何处理问题和单位犯罪能否成为累犯问题,本将对上述二个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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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颢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4):6-10
单位累犯是单位犯罪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建构单位累犯制度无论对于刑法理论还是对于司法实践都具有十分显著的意义.本文就现行刑法中是否规定了单位累犯、承认单位累犯的依据、单位累犯的刑罚条件及单位累犯的认定等四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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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多次盗窃的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交叉并存的情况甚为多见,对多次盗窃构成犯罪情况下认定累犯后罪案发的时间点如何选定一直是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判断多次盗窃是否构成累犯,后罪的案发时间点应当选择盗窃犯罪行为的案发时间,而不是违法行为的案发时间.这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的精神,又避免了对犯罪行为的重复评价,兼具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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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对未成年人累犯制度所作的修改体现的是我国刑事政策宽与严的对接。根据第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构成累犯,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德主刑辅”的政策,但一味地轻判会过分纵容犯罪,因此这一规定仍存在值得商榷之处。对于未成年人是否适用累犯规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论,笼统地规定适用或不适用,都会带来较明显的不利后果。第七条规定的条文中并未明确未成年人犯罪与特别累犯的关系,应当通过目的和体系解释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