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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立顺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75-77,83
《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具有恰当性,但未将“吸毒驾驶”、“无证驾驶”等同质性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对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认定,要从成立本罪的地域范围限制、对象限制、时间限制、具体行为种类及行为程度等方面进行。司法适用中要注意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相关罪名的衔接;对本罪关涉的程序、证据问题的处理,要注意公正与效率相结合。 相似文献
45.
郭大磊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11,(2):50-53
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是一种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及国家商标管理制度的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过程中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行为人明知某种商品属于伪劣商品,且明知该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仍予以销售,构成犯罪的,应认定为法条竞合犯,依据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处断。行为人假冒注册商标后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以获取非法利润的,属于吸收犯的一种类型,应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行为人非法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又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该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的标识的行为之间存在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吸收关系,符合吸收犯的特征。 相似文献
46.
陈杰 《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10-14
中国婴童产业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历经二十年发展,已初步呈现规模化、现代化、国际化趋势,但巨大的婴童产业市场掩盖不了中国婴童产业生产力水平不高、结构不够合理、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绵阳作为西部发展潜力极大的新兴工业城市,婴童产业融合不够、品牌意识不强、产品层次低端、整体市场非常脆弱,必须立足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基础,集聚整合科技、资源、市场、政策多种优势,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完善组织,创新模式,推动绵阳婴童产业科学发展,促进区域经济水平快速全面提升。 相似文献
47.
谷永超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1,13(6):116-118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在我国刑法中设立以来,就一直是学界争议的焦点,该罪存在诸多立法上的不足,围绕其提出的观点更是五花八门。随着我国反腐力度不断加大,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此罪的最高刑期由五年提高到了十年,这又引起了新一轮的讨论。对于该罪的立法不足,应从增加其特殊主体的立法规定、明确相应表述、明确界定财产... 相似文献
48.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是十分必要的,不仅是现实的需要,也是对刑法理论的完善。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属于抽象危险犯,而不是行为犯。在刑罚设置方面,应增设资格刑,以便能更好地预防本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49.
潘海军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33(4):7-10,15
忏悔意识于文学自有其伟大之处,它使作品的主人公有了检视自我心灵的可能,在良知痛苦和生命意识的觉醒中达到了对自我的质疑与批判;同时,忏悔意识源于对存在局限的敏锐直觉,从而在更高层面上达到了对存在条件拷问的维度。在鲁迅的文学世界中,忏悔意识集中表现为道德忏悔与形而上忏悔,体现了一位卓越文学家应该有的精度和深度。 相似文献
50.
贾成宽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0(4):94-97
对罪数论的研究,我国传统的罪数论未注意到罪数论的两项不同的研究内容和研究层次。试图以同一原则来解决整个的罪数论问题,由此造成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困境。我们认为,"罪数论"的体系性结构应当是"罪数—竞合论",或称之为"广义竞合论",这一理论之下应当有两个分支:一是"狭义的罪数论",解决对犯罪事实的认定问题;一是"犯罪竞合论",解决对构成数罪的处罚问题。前者属于犯罪论范畴,后者属于刑罚论范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