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891篇
  免费   2篇
  国内免费   8篇
教育   421篇
科学研究   116篇
各国文化   6篇
体育   13篇
综合类   19篇
文化理论   18篇
信息传播   308篇
  2024年   2篇
  2023年   8篇
  2022年   6篇
  2021年   6篇
  2020年   12篇
  2019年   4篇
  2018年   4篇
  2017年   13篇
  2016年   8篇
  2015年   29篇
  2014年   53篇
  2013年   58篇
  2012年   71篇
  2011年   77篇
  2010年   55篇
  2009年   76篇
  2008年   75篇
  2007年   92篇
  2006年   62篇
  2005年   48篇
  2004年   35篇
  2003年   30篇
  2002年   21篇
  2001年   19篇
  2000年   22篇
  1999年   7篇
  1998年   2篇
  1996年   1篇
  1995年   2篇
  1994年   3篇
排序方式: 共有90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 毫秒
901.
容错是新时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善意违法”是以违法手段实现正当目的的履职行为,实践中主要容“善意违法”之错,但这并不符合制度设计的初衷,因此,只有当行为人受限于客观条件,不能以合法手段实现正当目的时,才有容错的可能。进一步判断“善意违法”能否容错,不可通过对正当性的揭示来补足行为的合法性评价,可以引入刑法“违法性”与“有责性”分离的二阶层思路,在承认违法的基础上,识别行为人的期待可能性。对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的“善意违法”行为予以容错,便是责任判断的当然结果。不过,若“善意违法”不具有违法的必要性,或违法手段超出必要限度,或由行为人先前行为引起合法不能的客观冲突,则不能纳入容错范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