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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八旗武官的选任,直接关系到八旗的兴衰,有清历代帝王都非常重视。康熙时期,八旗武官的选任承前启后,用人方式突出地反映为:重军功,用才俊,这种用人方式,后来演化为八旗武选的两个基本原则,但康熙选官,重视宗亲势力、勋旧世家以及近臣亲随的任用,则承续了清初的传统,体现了满族注重身份的特色。 相似文献
42.
张国旺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45(2):16-27
劄付的广泛使用,体现了元代选官的灵活性,因此探究委任劄付对考察元代选官制度有着重要意义。作为委任文书的劄付,承袭金代旧制,并有所发展。其体式经历了由内容极简到渐趋丰富的过程,其书写多用八思巴字,汉文译注。其颁授机构不限于中书省和行省,尚包括内外百司以及投下机构等。所受劄付者有军官总把、百户和奥鲁千户,地方巡检、杂职官员和高级吏员。部分路、县级行政官员使用劄付委任,多是非常时期的临时举措。劄付与宣命、敕牒、付身构成了元代官吏委任文书体系。 相似文献
43.
44.
陪审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司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我国陪审制度存在着缺陷与不足,为推动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有必要改革与完善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45.
相比国外法官助理制度,我国法官助理制度在立法界定、人员编制及考核晋升方面存在问题,在健全法律保障、改革法官遴选制度前提下,构建聘用制法官助理与编制内正式法官助理相结合的双重模式选任制度,有助于满足多层次司法事务对法院人员的需求,解决法官助理配额不足,构建和谐法官与助理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46.
聂早早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9(4):171-174
从实然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紧密结合论”和应然的“相对分立论”解析,人大代表选任资格较一般选民资格应更高、更严;我国长期奉行人大代表选任资格等同于一般选民资格,条件宽泛、标准简省,与人大代表尊崇的政治法律地位和职责使命要求不相称;应建构公民政治权利能力和政治行为能力概念,科学立法设计人大代表选任资格,有利于优化提高人大代表素质能力,促其积极高效地履职尽责. 相似文献
47.
基于对57所美国大学协会(AAU)成员大学337名系主任的调查数据,从学校层次、学科类别与系科规模的视角,分析比较美国一流大学系主任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和选任特征,结果发现:不同层次学校的系主任其职称和获最高学位的年龄有显著差异;不同学科的系主任其性别、学历背景、职称、任期、选任方式等特征有显著差异;不同系科规模的系主任在性别、职称和任期等特征上有显著差异。了解世界一流大学系主任的基本特征,可为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程中院系学术领导者的选任和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8.
49.
夏艺真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23,(5):44-48
汉代官吏选任中除有正常的仕进外,还存在不以典章制度或诏令为规则的身份“破格”现象。史籍所见汉代官吏选任中的身份“破格”现象大致可分为商贾为官、王国官吏担任中央官员、臧吏为官、宗室典三河、打破“任子”身份限制为官等五大类。其中,既有因为才能、声名和功劳出众而被“破格”选任的官吏,也有因为家世显贵、受皇帝喜爱等因素被“破格”擢拔者。汉代官吏的身份“破格”现象既有灵活用人、激励他人进取、维护封建统治的积极作用,也有有失公平、破坏规章制度的消极影响。究其根本,是汉代官僚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 相似文献
50.
德国实行学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双轨制法学教育体制,法学教育由大学基础教育阶段和预备培训阶段两部分组成。严格的法学教育保证了法官具有任职所需的理论知识和基本的司法技能。德国依据不同的法官职位设置了不同的任用标准,并且其选任过程中不同主体介入参与提名、审查和批准。德国法官培养与选任带给我国的有益经验包括:严格的资质要求造就精英的法官;集中法官任用权力以摆脱地方的影响;多方参与促进任用程序的民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