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53 毫秒
31.
张云鹏 《记者观察(上半月)》2009,(2)
据新华社报道,去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1万多起,死亡9万多人,截止2008年12月底,安全监管总局查处瞒报事故168起……一年之内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了汶川大地震,而如此之多的瞒报事故也是死亡人数最集中的部分,为何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人为事故还是接二连三时有发生?168起瞒报事故背后的原因并不是难以探查。 相似文献
32.
赵新政 《记者观察(上半月)》2009,(2)
开金店、卖饰品是再正常不过的经营行为,郝旗就是循着这样的思路,先开金店,再进行黄金首饰的设计、加工和销售业务。由于长期坚持诚信经营、不断开发个性化时尚饰品,郝旗的腰包渐渐鼓了起来。恰在此时,银行、公安找上门来,以他涉嫌非法经营黄金为由,扣押了他7条金项链、25个金戒指、15对金耳环、24对金耳丁、2副金手镯,共计黄金300多克。 相似文献
33.
非法经营罪自1997年设置以来,经历了立法上的三次扩张,司法上的多次解释,随着立法与司法解释的发展而不断扩展,越来越多的非法经营行为被纳入到调控范围。通过反思可以发现,非法经营罪的扩张背后有着深刻的理论与现实背景,其客体理论的不完善、我国当前活跃而无序的经济现状以及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与权力本位的刑法观的影响是非法经营罪不断扩张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34.
毕业证、学位证书是无可争议的国家机关证件,伪造买卖这些证件可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而为证件制假做广告是《刑法》第225条第三款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尽快对这两个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以使司法机关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35.
36.
"民间高利贷"属于一种违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但不宜入罪,将"民间高利贷"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予以定罪量刑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但高利借贷的过程中经常会引发其他的犯罪行为,借贷的"前行为"有可能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后行为"有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等。目前,我国刑法不宜增设高利贷犯罪,对于"民间高利贷"应当进行合理的引导和规制。 相似文献
37.
王小青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20):123-124
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在危害性大小、客观表现及主体方面均有差异;打击盗版不能一概以非法经营罪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与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也有质的区别。 相似文献
38.
39.
嘉行 《语文世界(高中版)》2014,(6):36
正私贩烟花爆竹该当何罪——谈"伏"与"服"2006年春节期间,山东农民王长征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河北等地购进5000多箱烟花爆竹偷运进京,被警方查获,王被起诉。法院作出从轻判决,以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9万元。2006年3月30日的《京华时报》在报道中写道,"王长征笑着不断给法官鞠躬,表示‘真的不知道这是犯法,现在认罪伏法’"。法院判罚很清楚, 相似文献
40.
当代地下钱庄的业务内容与运作模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兑换与借贷,逐渐发展与异化成经营多种非法支付结算业务、为洗钱犯罪提供土壤与养分的非法金融组织。司法实践表明,当前的地下钱庄犯罪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些具有洗钱性质的犯罪行为未能得到准确、完整的评价,难以实现有效的预防与惩治效果。究其成因,不仅包括地下钱庄犯罪的新变化与特殊性,还有洗钱罪的自身缺陷与非法经营罪的错位规制。虽然《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4条对洗钱罪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一问题,但仍需要明确洗钱罪与非法经营罪在构成要件与实务认定中的界分标准,并从规范与解释层面进一步完善洗钱罪和非法经营罪的规制圈,实现两罪在地下钱庄案件中的协调适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