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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卢扬逊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8,52(1):50-57
教练员合同属于劳动合同,但属于具有体育行业特殊性的劳动合同。国际体育仲裁院通过其裁判实践,确立了各国普遍承认的、符合体育行业规律的教练员合同规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教练员,都不能预告解除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仅在一方当事人违约,且构成解约正当理由时,另一方当事人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大量裁决实践已经确认了构成解约正当理由的若干事实类型。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他方解除合同,或者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当赔偿损害。损害赔偿范围等于未履行完毕合同期限的工资总和。裁判实践还确认了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权利。国际体育仲裁院确立的规则与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不一致,尤其是涉及合同解除及劳动者倾斜保护的规定。裁判规则不仅可以作为我国涉外教练员合同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还可以为我国构建符合体育行业规律的教练员合同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2.
欧盟基本法在整个欧盟法律体系中起着宪法的作用,其作用是通过基本法的司法化实现的。欧盟法院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保障基本法的运行机制。欧盟基本法司法化大大推动了欧盟一体化的进程,提高了欧盟的国际地位。欧盟基本法司法化运作模式给构建中国特色的宪法司法化模式提供了更多的参考。 相似文献
73.
黄森学 《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21(3):6-10
这篇“漫笔”,从艺术角度描绘了《金瓶梅》中的心理刻划和细节描写两大笔法,在内容上剖析了三类太监的丑恶嘴脸以及众多僧尼道徒的“离佛叛道”。文章围绕着一群小人物——帮闲、淫妇、太监、和尚、尼姑、道士等芸芸众生的心理、言行与命运,从不同的侧面阐发全书的价值。 相似文献
74.
Zhang Ming Shuai 《大连大学学报》1995,(4)
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虽然披着宗教外衣,但它是一次农民阶级的革命。中国农民阶级的理想和愿望通过《天朝田亩制度》得到了比较完备的表现,也通过《资政新篇》预示了中国社会由小农业向大工业迈进的前景。 相似文献
75.
论中国古代治边之重北轻南倾向及其形成原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北轻南,即在边疆统治方面重视北方、相对忽视南方的倾向,是封建王朝治边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秦汉时这一倾向基本形成.以后延续了上千年。受其影响,历代王朝统治边疆及边疆民族的原则,有不少是从对付北方少数民族的方法发展而来。因驻兵、屯田及经营的重点长期在北方,元以前中原王朝对南部边疆开发的力度较小。元与清重北轻南的倾向不甚明显,主要由于这两个王朝减轻了来自北部边疆的压力。重北轻南治边倾向的形成,与南北方少数民族有不同特点,南北方民族融合过程的差异,北方为历代军事争夺的重点,以及北方游牧民族易对中原王朝构成威胁等因素有关。 相似文献
76.
谢姝玮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0(5):27-29
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是现阶段我国宪政制度的重点与难点。建立以宪法法院为主体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法治国之最佳模式。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其宪法地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平行,仅低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阐述了宪法法院与国家各机关的权力配置:宪法法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国务院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权力关系。 相似文献
77.
唐代宦官势力与宰相权力的削长,对唐中后期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唐中后期政治危机的加深,宦官的权势从内廷向外朝不断延伸,首先侵夺宰相的议政权,进而干预宰相的行政权,一步步蚕食相权,逐步控制朝政,形成宦官专权. 相似文献
78.
有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是职业足球领域的常见问题,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通过解决这类争议,逐渐形成了职业足球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独特法理。对职业足球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CAS法理进行研究,指出:俱乐部欠薪、侵犯运动员人格权可构成球员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球员重大违约或严重不当行为可构成俱乐部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球员表现不佳或伤病难以构成俱乐部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CAS已形成评判这些事由是否构成正当理由的相应标准。为维护合同稳定,CAS法理强调有约必守原则,突出诚信原则,保护运动员的人格权。分析涉及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CAS判例,认为:CAS可能的中国当事方应加强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充分学习和了解国际规则和CAS法理;中国足球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不足,急需加强法治化建设。 相似文献
79.
近几年,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对其管辖权的阐述有了新的发展,主要体现就是仲裁协议不仅仅局限于书面形式,体育组织章程中的仲裁条款可以视为发出仲裁的要约,运动员参加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或者签署报名表视为接受仲裁的承诺;国际体育组织在其章程中规定CAS仲裁条款并不意味着CAS对相关争议拥有绝对的管辖权,即全球性引用CAS仲裁条款并不对其间接成员当然具有约束力;在出现管辖权不明时CAS有自裁的权力;瑞士联邦法院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因为管辖权问题而撤销CAS裁决。 相似文献
80.
Mark A. Hovell 《体育科研》2016,(5):58-61
转会纠纷是国际足球纠纷中最具特色的纠纷类型,也是国际体育仲裁院每年受理的主要争议类型之一。文章挑选了国际体育仲裁院最近的关于足球转会纠纷的3起典型案件并进行分析,指出国际体育仲裁院对有关足球转会争议的裁决原则和法理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