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044篇 |
免费 | 92篇 |
国内免费 | 53篇 |
专业分类
教育 | 4025篇 |
科学研究 | 304篇 |
各国文化 | 2篇 |
体育 | 233篇 |
综合类 | 343篇 |
文化理论 | 1篇 |
信息传播 | 28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4篇 |
2022年 | 33篇 |
2021年 | 70篇 |
2020年 | 61篇 |
2019年 | 54篇 |
2018年 | 41篇 |
2017年 | 31篇 |
2016年 | 47篇 |
2015年 | 140篇 |
2014年 | 316篇 |
2013年 | 407篇 |
2012年 | 432篇 |
2011年 | 454篇 |
2010年 | 328篇 |
2009年 | 308篇 |
2008年 | 322篇 |
2007年 | 432篇 |
2006年 | 374篇 |
2005年 | 384篇 |
2004年 | 297篇 |
2003年 | 241篇 |
2002年 | 174篇 |
2001年 | 136篇 |
2000年 | 69篇 |
1999年 | 13篇 |
1998年 | 6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3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2篇 |
198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18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31.
李泰山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7,24(4):60-63
在我国,行政公产仍然是一个学术意义上的概念,但行政公产作为行政的物的手段的功能正日益显现。在对大陆法系国家公产制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首先阐述了行政公产的理论内涵,其次结合行政公产的分类进一步说明了行政公产的内容,最后从行政公产的融通、强制执行以及公用征收等都严格受到一定条件和目的的限制角度分析了行政公产的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132.
崔玉隆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
我国合同法未对合同的法定书面形式的效力加以规定,致使存在不同看法。法定书面形式的效力应当从其种类、范围、立法目的来加以确定。在法律未明确法定书面形式的效力时,我们认为其主要起到证据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3.
孙文恺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1(3):71-76
通过增加宗教的社会性和法律的神圣性因素,伯尔曼把法律与宗教联结起来。法律与宗教在欧洲的结合,不仅有着现实的、研究方法的原因,还有着更深的历史、文化基础。西方社会的法律与宗教在制度上相互影响,在观念上相互依赖——因为它们都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我国亦应以理性为指导,结合本国国情,重新界定法律信仰的内涵。法律信仰是法律职业者内心深处对法律制度、法律精神应有的一种理性的法律情感,其最终的目标在于创制良好的法律制度并保证其实现。 相似文献
134.
试论我国高职法学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缪彦珍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4):92-94
近年来,我国的高职法学教育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但是作为新生事物,高职法学教育面临着教学方法滞后、实践课程设置简单、教学内容陈旧、师资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改革传统的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具有职业特色的教学体系成为高职法学教育发展趋势所在。 相似文献
135.
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及其法律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亚非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8,22(9):72-76
合同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在其自身利益遭受违约方的行为严重损害时可以采取的一种违约救济权利。或者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作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实现的一种方式,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将导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因此,其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从理论界及实务界看,对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及其法律后果认识颇有差距。笔者以为,研究合同解除制度中解除权的行使及其法律后果,发挥理论对实务的指导作用,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交易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6.
行政与商务管理是关国高校与学生违约诉讼的一个高发领域.1986-2000年期间,这一领域的违约指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招生录取、学费与资助的变更以及专业学科的调整.在审理过程中,美国法院着重调查这样一些问题:高校和学生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学校是否通过免责声明保留了更改合同条款的权力、学校的决定是否具有随意或恶意的性质以及学校是否为学生提供了合理的替代选择. 相似文献
137.
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婷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6):105-106
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承担着向学生传授法律基础知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任务,课堂教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渠道。而在教学实践中却存在对法律基础知识重视不够、对法律意识提升不够以及现代法治观念彰显不足等问题和偏差,没有把法律教育目标最终落实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这一层面。本文以法律基础教育目标的三个层次为参考,分析了法律基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法律基础课教学要遵循法律教育目标的“三层次”、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整合资源,寻求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法律社会实践。 相似文献
138.
曾慧云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6(1):70-72
论述了法治时代加强对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质提升的重要性,在分析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教学实践与时代要求,提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法律素质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139.
从一定意义上说,多余指定原则是在对法律的误解中产生的,存在很多弊端,如法院在适用该原则后,一些专利能否还成为专利值得考虑;侵犯了法的确定性原则,损害公众利益,阻碍技术创新和进步;与国际不接轨,给我国专利的世界性保护带来不便;与我国的法律体系相矛盾;不利于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待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0.
法学教育在现代社会中愈发凸显其职业化特点,因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远胜于法律规范的介绍。法律诊所是法学学生实践教学的一个较好模式,它起源于美国,并在很多国家得到广泛认同。我国法律诊所虽然起步较晚,但因其注重实践教学的理念而在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备受关注。现代远程教育具有其自身特点,但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综合学习同样也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