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105篇 |
免费 | 73篇 |
国内免费 | 619篇 |
专业分类
教育 | 2513篇 |
科学研究 | 942篇 |
各国文化 | 12篇 |
体育 | 57篇 |
综合类 | 229篇 |
文化理论 | 3篇 |
信息传播 | 4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9篇 |
2022年 | 46篇 |
2021年 | 50篇 |
2020年 | 73篇 |
2019年 | 55篇 |
2018年 | 56篇 |
2017年 | 23篇 |
2016年 | 63篇 |
2015年 | 118篇 |
2014年 | 276篇 |
2013年 | 202篇 |
2012年 | 266篇 |
2011年 | 294篇 |
2010年 | 265篇 |
2009年 | 188篇 |
2008年 | 210篇 |
2007年 | 300篇 |
2006年 | 248篇 |
2005年 | 240篇 |
2004年 | 197篇 |
2003年 | 193篇 |
2002年 | 136篇 |
2001年 | 133篇 |
2000年 | 63篇 |
1999年 | 24篇 |
1998年 | 15篇 |
1997年 | 10篇 |
1996年 | 15篇 |
1995年 | 7篇 |
1994年 | 8篇 |
1993年 | 5篇 |
1992年 | 2篇 |
1991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3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79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41.
杨东晨 《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02,23(1):83-85
《华商报》2 0 0 1年 1月 1 8日发表题为《夜郎古国“沉睡”沅陵》的文章 ,认为湖南沅陵县城南古城址西山墓区中的大型西汉墓为古夜郎国 ,值得商榷。实事是 ,楚之黔中郡城非秦代同郡之城 ,更非古夜郎国王城。上述沅陵西汉墓当为汉景帝之子、长沙国王刘发之后裔墓。 相似文献
42.
邓伟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3,18(1):38-42
在中国现代学史上,沙汀被公认为典型的地域小说作家。本从巴蜀地域呈现的角度,梳理了沙汀早期创作的现实主义探索,凸现了不同区域经历中,巴蜀地域化在其整体思想资源的存在及意义。 相似文献
43.
44.
胡幸福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8(4):77-82
中国封建土地制度的形成是新兴地主阶级的自觉行为,它一开始就是一种较完善的两极制的地主土地私有制形式;西欧封建土地制度则一种自发形成的比较原始的等级土地所有制。两者间的特征差异决定了16世纪前后它们能否随社会转型而顺利完成自身的转型。占有权看似不稳定的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在社会转型时期没有完成自身的转变,倒是占有权长期处于凝固状态的西欧封建庄园土地制度顺应了社会的转型,完成了封建农业向近代资本主义农业的过渡。 相似文献
45.
黄宗静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6):66-67
费尔巴哈对事物从感性的、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后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作用表现为:马克思对对象的理解超越了费尔巴哈的直观,着眼于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一超越为马克思哲学开辟了新的道路。 相似文献
46.
王树君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29-32
阿房宫能够进入杜牧的创作视野是有其深刻的政治、现实和心理原因的,这既是对帝王宫殿的一种心理默认,又符合了文赋这种新兴文体的创作要求。杜牧在《阿房宫赋》中集中描绘了一个奇特的人间"仙境",引出神秘的阿房宫主人,实际上是逐步揭露了这一梦想中的仙境其实是建筑在暴力基础上的,借古讽今,告诫封建帝王要在人间造"仙境"不但不能成功,反而会重蹈亡国的覆辙。 相似文献
47.
苗岩春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1,33(3):87-89
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斗争,以宗教派别之争的形式出现在历史舞台上,而且贯穿始终。从革命前的反封建启蒙运动,到革命的直接导火索,从对革命进程的影响,到"光荣革命"都离不开宗教的因素。 相似文献
48.
《青春之歌》具有两个层面的主题蕴含:一是主人公在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培养下对革命的追求,一是主人公受"五四"新文化的影响对个性的追求。第一层面是作者主观意图的体现,处于作品的表层;第二层面是作者潜在意识的自然流露,处于作品的深层,并具有对第一层面某种程度的解构意味。作品因两个层面之间的张力而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相似文献
49.
孟俊红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7(2):120-127
我国现行法律对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界分以地域为标准,特别是将城市土地绝对地规定为国家所有。这种界分标准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物,也是由于立法者受时代的限制而未能对土地界分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的结果。"城市"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以"城市"作为土地的界分标准势必会导致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边界的模糊。从权利发生的视角考虑,我们可以规定某一时点的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并用权利证书的方式固定下来,使其成为权利变动的基础,但是我国土地总登记并不登记国有土地。从权利变动的视角考虑,这种界分标准在没有足够且正当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给予国有土地所有权特别的保护,破坏了物权变动规则。其结果是加剧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不平等,地方政府借现行界分标准肆意征收集体土地,严重侵害农民权益,引发社会矛盾。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彻底打破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各种制度设计都是不现实的。鉴于修改《宪法》、《物权法》之难于操作,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以土地总登记为基础,完善土地征收、司法救济等制度,弱化现行界分标准的负面效应,从而达到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50.
中国的城市化与土地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继明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7(4):131-135
我国宪法一方面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公益性还是非公益性土地需求,都必须通过国家的征地行为来满足,必须先变成国有;另一方面《宪法》又明确表明,国家只有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对农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现行征地制度中存在着这个二律背反,应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城市国有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尤其要重视研究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土地增值的分配、城市化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农民增收的关系、城乡宅基地同权同价以及粮食安全责任分摊等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