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退休返聘是近年来普遍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本文介绍了我国当前老龄人力资源返聘现状,指出我国退休人员数量巨大、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等优势,分析了其潜在的压力。同时发现了返聘中存在法律缺失、阻碍年轻人才发展的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我国老龄人力资源的返聘健康发展提出三点建议。 相似文献
4.
对什么是老有所为,我和一些退下来的老同志都曾认为"老有所为"就是退下来后,能在原单位继续被返聘.其实这早已是上个世纪的老皇历--看不得了.您说,如今哪个单位不在减员提效,别说您这些到点退下来的老同志人家不聘,便是没到点的老同志不也陆续地被单位一刀切地办理了内退.更有效益不好的单位,便是年轻力壮、年富力强者,也正遭遇着和即将遭遇,或买断工龄,或下岗待业自谋出路的命运.所以,如今退下来的老同志没有被单位返聘,或者原来曾经被返聘,现在却被解聘,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切不可想不通,让曾是你部下,曾是你学生,曾是你弟子的现职领导左右为难,说你也不是,不说你也不是,还得拐弯抹角地给你做工作;当然也不要发牢骚、生闷气,倘若憋出一场病来,那既于事无补,更于自身于家庭都无益. 相似文献
5.
6.
7.
[案例]张某退休后被一民办业余中学聘为英语课补课教师,一天在上楼梯去教室时.被迎面来的学生撞倒,经诊断为骨折。对此校方认为,张为退休人员。不是法定的劳动者.学校与她签订的聘用合同属劳务合同.双方存在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张在楼梯上被学生撞倒受伤,可提起民事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8.
退休教师的客观存在在各个高校都有。这个特殊群体有着自身优秀的资源的。一些学校发现这些资源,并进行了开发利用。返聘这些退休教师回到学校图书馆协助学校开展阅读辅导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9.
王毅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2):25-28
无论是学校类的事业单位法人还是校企合作成立的企业法人均可能聘用业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校企合作单位聘用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退休教师也逐渐成为常态。退休返聘的教师受伤后并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索赔,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需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定双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0.
钟少梅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0,12(3):82-84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离退休人员返聘现象备受各界关注,褒贬不一。在实际工作中,离退休人员接受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工作中权益受侵的案件日渐增多,矛盾日益突出。只有在劳动力权利大致平等条件的基础上,才可以引导国内劳动力市场的整体发展,促进社会的安定,营造和谐氛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