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9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1.
路艳娥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5):27-31
健康权需要一个公共的道德价值体系,那就是在人伦、良知、责任三个方面建立具体的法伦理基础。在限度与张力方面分析健康权的关系模式与作用机制,使健康权得以凸显。目前,健康权的发展和保障到了一个重大的转型时期,需要重新考察健康权的现实转向:即从经验伦理到契约伦理的诉求。 相似文献
92.
种珊珊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5,(3):100-104
"弃疗"一词是时下广为流传的一句网络语,颇有嘲讽和娱乐之意。但将之运用到医疗领域内,"弃疗"却不得不令人深思和叹惋。"弃疗"放弃的不仅仅是患者本人的生命,也体现出整个社会对个体生命权的漠视,反映了人之生命与其经济能力直接相关的尴尬境况,以及人与人之间生命权的不平等现象。从生命权的角度对"弃疗"现象进行分析,进而揭示出"弃疗"现象的根源——我国医疗保障法律制度设计之缺憾,不足以保障人之生命权,并且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3.
赵永浩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3,(2):18-28
艾滋病患者是否要向性伴侣告知其感染事实不是一个简单的价值判断,需要对艾滋病患者隐私权和性伴侣健康权进行法益衡量。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了艾滋病患者的性伴告知义务。隐私权和健康权属于宪法未列举基本权利,艾滋病患者隐私权和性伴侣健康权的冲突本质是基本权利冲突中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的冲突。权利位阶、比例原则、立法衡量是解决基本权利冲突的三种思路,在立法衡量理论中,行政法规为二者的权利冲突提供了初步解决方案,地方性法规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但面临合法性诘问。 相似文献
94.
何冠凝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3,(2):119-124+132
文章以新冠肺炎的暴发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制定实施为背景,明确了建立健康权司法救济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健康权基本理论与与其可诉性都表明,以司法措施来保障健康权的实现具有可行性,并且只有通过司法救济才能促使健康权得到真正实现,并且。世界范围内的不同国家已经建立起了不同类型的健康权司法保障制度并且各具特点,而我国健康权司法救济制度发展尚未成型。这从我国建立长远的健康权保障机制角度而言,无论是通过法院直接强制保障健康权实施,还是通过类司法机构以非诉讼的形式来解决健康权争议,亦或是通过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来补齐现行司法救济体制保护健康方面的缺陷,都为我国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来建立本国健康权司法救济模式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95.
在健康中国与体育强国战略背景下,体医融合有助于挖掘体育的新时代价值,协调保障健康权和体育权。《体育法》的修订为体育权保障注入新的生机。体医融合在战略定位转向、执行方式创新、新经济增长点创造方面为体育权的保障提供了新的机遇,但依然面临法律体系不完善、运行机制有待革新、运动处方运行有待优化等问题。新时代体医融合下的体育权保障须以政策法律为基石做好制度保障,以协作为基础促进资源保障,以产业为支撑实现可持续保障,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落实价值保障,才能切实提升人民体质,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主动健康的幸福需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