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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刑法》第25 条规定, 共同犯罪只能是2 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 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 不以共同犯罪论处。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解释》中却有两处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 其直接与《刑法》第25 条的规定相冲突, 属于越权解释, 并背离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2.
胡中方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08,25(6):9-12,74
从晴雯的出身、性格、在贾府所处的地位以及与他人的关系来看,晴雯的悲剧命运是必然的。晴雯的悲剧,乃是“共同犯罪”的结果,如王国维所说,乃是“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晴雯的悲剧揭示了“日常生活的悲剧性”,揭示了人生的真相。 相似文献
43.
根据我国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的通说理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无论哪种情况,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以及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都不应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相似文献
44.
李赪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6)
单位与自然人共同犯罪又称不纯正的单位共同犯罪,单位与自然人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是单位可以作为犯罪主体和单位可以与自然人构成共同犯罪。单位与自然人构成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单位与自然人成立共同犯罪主体适格,单位与自然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单位与自然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意思联络。 相似文献
45.
周奇雄 《沈阳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6):27-29
通过吸收国内共同犯罪理论中的观点,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对"原因力说"进行了进一步修正,认为:"通说"主张的"部分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不仅无法实现区别对待的量刑原则,更违背了法律的公平价值;在共同犯罪中止"有效性"的认定上,原则上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基本立场,并区别对待不同的犯罪类型和各个犯罪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的... 相似文献
46.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作为两种不同的法定证据,在证据来源、证明力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别。在单一被告人的案件中,对两种证据做出区分非常容易,但是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受被告人数量影响,对于部分被告人陈述的其他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应该如何定性就难免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司法的统一性。本文试图就该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7.
杨晓峰 《彭城职业大学学报》2004,19(1):21-23,70
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结构和犯罪构成过程中的特殊形态,二者共存时,构成共犯的中止。本文从三个方面讨论在何种条件下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相似文献
48.
杨俊 《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9(3):44-49
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设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对传统的贪污、贿赂犯罪规定的补充。但由于该罪在罪名确定、证明责任、犯罪主体以及法定刑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争议之处,直接影响了该罪在司法适用中的社会效果。为此,从刑法理论及刑事立法上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反思、整合并加以完善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49.
50.
刘杰 《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1(3):66-68
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结构和犯罪过程中的特殊形态,二者并存时就产生了所谓的“共同犯罪的中止”问题。我国目前的犯罪中止理论是就单人犯罪而言的,实践中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往往引发颇多争议。文章通过借鉴和吸收主观主义、客观主义和折衷主义等国外共同犯罪中止理论的优点,得出相关结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