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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平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9(1):51-55
本在比较世界主要国家保险诈骗罪之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形态理论的基础上,认为,中国刑法中的保险诈骗罪是复合实行行为,其着手时点应以行为人开始实施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事故,夸大损失程度,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为标准,中国刑法对保险诈骗罪犯采用了结果犯的立法模式,因此,其既遂应以行为人可否实际控制保险金为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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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晓辉 《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8(2):66-67
该文结合本校法律专业 2 0多年的办学经验 ,论述了对我国现行的法学人才封闭式的培养模式进行改革的必要性 ,提出了构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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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连金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4):11-15
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民法的一项归责原则,对于归咎民事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英美法系的严格责任原则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范畴,基本上等同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业灾难日益严重的社会现实迫使无过错责任原则确立于侵权领域,自由经济的形势又促使该原则在合同领域中确立起来。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确立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还有着深刻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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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源于古罗马《民法大全》,后世民法典编体例及民法本7位多有移易,民法本位是民法典编制的灵魂。对民法本位的界定,学界说多奶模糊,对我国民法本位的取向亦多有偏颇,本提出,民法本位即民法的指归,指民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即其出发点和归结点,我国民法位应坚持人的本位,即民的本位,市民的本位,个人本位。对梁慧星的我国民法应兼社会本位说提出质疑,认为社会本位应在社会法和经济行政法的份内。我国制定民法典应坚持民为本位,吸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乃至世界各国民法优秀遗产,不盲目套模,克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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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远光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2):33-35
两大法系在法律渊源、法典编纂、法律结构、法律适用、诉讼程序和职业教育等方面,法官地位的差异是比较突出的的差异比较大,其中法官地位差异是二者差异的一个方面,但专门论述两大法系法官差异的比较少,拟从哲学、形成传统、革命历史背景、经济因素和法律职业等方面阐明了两大法系法官地位差异形成的原因,有利于由我们更好地理解两大法系的差异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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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是不正确的,正如Sebok所指出的那样,惩罚性赔偿赔偿在美国早期的侵权法中主要是补偿性的功能,如美国最高法院在Cooper IndustriesInc案中所宣传的……首先,惩罚性赔偿的基础是对特定民事权利的侵害,此民事权利有别于完全被补偿性赔偿所纠正的民事权利体系。运用这一原则到我们的问题,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即使有很强的证据对被告人实施制裁,如果原告没有受到相应的损害,也没有对被告提出不当得利请求,那么这些证据不能单独证明原告有优势。……撇开惩罚性赔偿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的不一致的事实,其也显示出一些另外的缺陷。……Colby称之为“总的损害”的惩罚性赔偿金:有可能一些受害者将获得旨在惩罚不法行为的整个计划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从而导致不公正处罚的累积……一些欧洲的法律制度允许某些团体代表受害者的利益进行禁止令的申请和补偿的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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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钻 《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9(1):53-57
诚实信用原则兼有道德性规范和法律性规范的双重特点。诚实信用原则在大陆法系内的确立,是对大陆法系追求法律的绝对主义,否认司法活动的能动性造成的弊端的补救。就其宗旨而言,任何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中规定诚实信用原则或有关诚实信用的具体法律规范,目的都是为了维护某种秩序,以体现一定的利益平衡。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补充性、不确定性、衡平性的特点,并产生确定行为规则、平衡利益冲突、为法律和合同的解释确定准则、减少交易费用从而增进效率四项基本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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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早在罗马法时期已有所认识。缔约过失责任理论首先在德国提出,并被德国民法确立为一般性原则。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不仅对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产生很大影响,而且也影响了英美法系。英美法没有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的一般原则,而是形成了源于判例、起着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同作用的允诺禁反言原则。我国民法采纳了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并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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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法系媒体与司法关系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就传媒与司法关系而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前者有对新闻报道进行限制乃至处罚的措施或制度,后者则没有,其关键因素在于前者实行陪审制。而在当代司法实践和学术思潮中,两大法系在此问题上均表现出对新闻自由保护的倾向。但是,解决此问题的根本点却在于法官、记者与律师的合作及违宪审查机构的公正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