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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祎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1):84-90
自由自古以来都是人们向往的精神归宿。在密尔之前许多自由主义者对自由的范畴进行过不同维度的研究,但仍然未能突破传统自由思想的桎梏。直到密尔才首次将以往对自由的抽象研究转向在具体社会领域中的现实研究,将自由定义为社会权力的合法使用,形成了独特的社会自由观。在政治理论层面,密尔的社会自由思想为马克思探索自由问题发现新的维度提供了可能性,同时也对当今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指导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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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人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必须永恒思索的问题,也是古今伦理学家不断争辩的伦理话题。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亚里士多德与密尔分别作为古典主义德性伦理学和近代主义功利伦理学代表,他们对幸福的理解既存在着一致性,又有差异性。他们对幸福的探讨都是围绕着目的论、德福关系、幸福与快乐等几个问题展开。为了挖掘他们的理论价值和意义,比较他们幸福观的异同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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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是功利主义目的论伦理学基本原则,即通过苦乐的计算,来选择行为中那些最有助于增进快乐总量的行为。然而由于功利主义原则具有内在的缺陷,容易使其在实践上陷入"见死不救"的困境。因此,只有把这种功利性的追求,建立在自身内在的目的——德性的基础之上,履行行为者自身的义务,才能走出"见死不救"的道德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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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22,(1):61-63
古典功利主义在功利主义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有关功利主义的很多论争都是围绕古典功利主义的核心问题展开的,因此研究这些核心问题有着重要价值。本文主要就古典功利主义的"后果论"问题展开相应研究。"后果论"问题是从英国法理学家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这里开始形成的。边沁的"后果论"面临着如何对快乐进行计算、按功利原则行事会导致与社会相应的道德准则相违背等问题。为了弥补"后果论"的缺陷,英国著名哲学家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也译作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和二十世纪的功利主义者对功利主义理论进行了相应修正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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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密尔通常被认为是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但是,作为自由主义者的密尔却同时认为对"野蛮"社会实施的帝国统治具有正当性。密尔的帝国主义理论建立在其对野蛮社会与文明社会的划分及特定的社会阶段是与特定的政府形式相对应的基础之上。同时,由于他认为野蛮社会自身不存在从野蛮社会进步到文明社会的动力,所以,要促使野蛮社会进步,需要文明社会对它实施殖民统治或专制统治。但是,当野蛮社会在文明社会的努力之下进步到文明社会之后,密尔认为文明社会需要结束对野蛮社会的专制统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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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5,(27)
密尔的《论自由》,对公民自由的重要性、个性培养、社会权威限度等问题进行精辟分析。同时,《论自由》一书还具有明显的社会问题趋向性。它既是对19世纪英国社会发展的思考,是关于个性自由与公众舆论暴力的论述,也对当代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给予了超时代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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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作为一种治理形式,有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两种形式。间接民主义称为代议制民主。它经过洛克、潘恩、密尔三位思想家逐渐成熟起来,在密尔那里得到较为完整的阐述。代议制不仅在西方是一种重要的治理形式,在我国也得到了充分的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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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密尔对时代提出的许多新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思考。他试图通过厘定“群己权界”、界分公私权力、倡导互助合作、提倡男女平等、反对种族歧视等,创造一个积极有序的社会、形成一种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密尔的理论主张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并对其身后的英国,乃至欧洲和整个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