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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谢玉美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04,19(2):60-63
优先权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源起于罗马法 ,法国民法和日本民法继受颇多 ,并在大陆法系国家得到充分发展。优先权具备担保物权的本质特征 ,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 ,并简要分析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竞合时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72.
73.
在物权行为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解上,繁者其繁,简者其简,本文从两者的沿革,理论基础,价值分析,特征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展开探讨,得出我国应当确立物权行为及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74.
陆红 《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02,18(2):80-85
中国民法要走向现代化 ,离不开现代的物权价值观念 ,更离不开保障相关价值实现的法律制度。物权法是现代民法的重要篇章 ,其公示制度在维护正常的财产流转秩序、保护主体合法的物权利益和保护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我国 ,公示制度在物权变动理论中的核心地位尚未得到确立 ,实践中亦无法展示其强大的应变能力。本文认为 ,物权法的制定应立足长远 ,立足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选择既有原则性又有应变机能的物权公示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对该制度内涵的解析 ,确立它的理论地位 ,并拟制相关法律制度 ,以对构建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物权法公示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5.
现代民法很难彻底否认物权行为理论,否则,理论上许多问题将无法自圆其说.本文通过对物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进行分析评述,进而提出我国未来物权法应该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但是不承认其无因性. 相似文献
76.
朱留虎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7(2):13-17
优先权归属债权说违背了债的相对性、平等性原则,使得工资等特种债权屈从于享有约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而不能有效受偿。优先权是担保物权。法律公示的抽象性、概括性及超强的优先受偿效力,使现行各国法律规定的优先权可能会危害交易安全。完善我国优先权的种类和效力,民法典上只规定一般优先权,法律明确规定优先权的效力大于其他担保物权;完善取得优先权的条件和时间,法律规定债权人须在法定期限内主张优先权。 相似文献
77.
董新忠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7,6(4):51-56
通过对古今中外关于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的历史及内容分析,通过对物权公示的对象及功能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物权法草案》第九条规定不符合我国国情,应当修改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可以以登记、交付不动产、交付不动产证书以及公证等可以证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事实的方式为之;但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样的立法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也符合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由的基本理论,还足以保护善意第三人。 相似文献
78.
王金飞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23(1):11-15
是否承认并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是物权立法及整个民事立法必须解决的基本的技术问题。但由于该理论的高度抽象性及其深奥的内涵使其具有脱离生活之嫌 ,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厘定物权行为概念及剖析物权行为理论内容 ,以证明对该理论持肯定态度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79.
黄莉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z1):1-4
地役权与我国《民法通则》中的相邻关系有严格区别,要构建我国的物权法体系必须建立和完善地役权制度。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立足本国国情,可以更好地对我国地役权立法模式进行选择、对权利主体的特殊性进行分析以及法律调整。 相似文献
80.
郑君芳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9(1):59-63,71
税收优先权是建立在税收债权、债务关系说的确立和公法债权私法保护的认可的法理基础之上的,其性质是法律为保证税收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一项法定担保物权,效力范围限于优先受偿和对抗非特定的权利人。实践中,税收优先权经常与其他优先权、担保物权发生冲突,当冲突出现时,应当遵循税收优先权原则上优先于其他公法债权优先权,原则上劣后于其他私法债权优先权,附条件优先于担保物权的解决方法。但是我国现有立法对税收优先权之规定却并不符合上述原则,存在一系列问题,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