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6篇
  免费   0篇
教育   34篇
科学研究   6篇
综合类   3篇
信息传播   3篇
  2016年   2篇
  2015年   2篇
  2013年   2篇
  2012年   4篇
  2011年   3篇
  2010年   2篇
  2009年   2篇
  2008年   5篇
  2007年   6篇
  2006年   2篇
  2005年   3篇
  2004年   1篇
  2003年   6篇
  2002年   2篇
  2001年   2篇
  1999年   1篇
  199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87 毫秒
21.
合同自由原则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主要包括订立合同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决定合同形式的自由、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等。合同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不是当事人的任意妄为,否则会产生种种弊端。我国市场经济强调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合同自由的限制系当然之理。这些限制主要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及其附随义务,在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强制缔约,还有保险、运输等领域的格式条款等。  相似文献   
22.
国家是拥有最高权力的社会,它区别于其他社会的根本性质是最高权力。因此,哪里有最高权力,哪里就有国家;最高权力的起源就是国家的起源。最高权力必然产生、形成和起源于社会成员的普遍同意或契约;因为一切权力——最高权力并不例外——都具有同意或契约的性质:权力是仅为管理者拥有且被社会成员普遍同意的迫使被管理者服从的强制力量。因此,人类一切社会——从家庭到国家——无不必然源于某种契约:社会必然源于人们就“权力”问题所缔结的契约;国家则必然源于人们就“最高权力”问题所缔结的契约。  相似文献   
23.
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证券法》等都已对强制缔约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或许是由于与“强制”联系在一起,因而强制缔约问题始终没能引起民法学界的多少兴趣,而公法领域又由于其“契约”性,将它排除在了公法的研究范畴。这样一来,强制缔约问题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笔者认为,强制缔约问题实质上仍然是一个民法理论问题,它不仅体现着现代民法对实质正义的追求,而且在实践中也发挥着保护弱者的重要作用。本文阐述了强制缔约产生的原因、概念及意义,分析了我国强制缔约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其完善的途径。  相似文献   
24.
打车软件设置"小费"对传统的出租车运输合同订立过程造成了冲击,主要表现在承运人可以"合理"索要小费、承运人可以拒绝未追加小费的托运人的要约、承运人可以自由选择同追加高额小费的承运人缔结合同以及承运人可以通过网约车平台规制托运人逃欠小费的行为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缔约过程转变分别同强制缔约义务的缔约条件限制、强制缔约缔约能力衡平状态的维护、强制缔约对竞价结构的限制以及强制缔约的实质契约正义机能产生冲突。  相似文献   
25.
近年来,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经济生活中出现了“电子合同”这一新型合同形式.电子合同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通过信息网络、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文浅谈未成年人的电子合同缔约能力.  相似文献   
26.
20世纪90年代以后,航班代码共享的使用促进了我国航空产业的发展。然而,因代码共享产生的法律问题却未及时得到解决,马航事件的发生使该问题再次展现在公众面前并引起了广泛关注。代码共享航班的旅客运输中缔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法律关系如何,航空旅客乘坐代号共享航班时如何维护其合法权益等法律问题亟需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27.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国有经济,但如何管好国有企业、开创一种什么形式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相似文献   
28.
29.
1917-1941年苏联的外交政策共有三次调整。20年代格奥尔基.契切林担任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时,苏联的外交政策是打破孤立状态,使苏联在国际上获得承认并稳定它在世界上的地位。30年代马克西姆.李维诺夫担任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时,苏联的外交政策是提出集体安全政策,以应对不断增长的法西斯集团的威胁。从1938年9月到1941年6月莫洛托夫担任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时,苏联的外交政策是终止与英法波等国的谈判,为了自己的国家安全,转而与德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  相似文献   
30.
张静。王欣在《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年3期《论我国立法中的强制缔约制度》一文中指出,目前,我国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责任性质及承担方式。作者认为,责任性质的认定,关键在于对所违反的义务的性质的认定,而义务性质的认定又取决于产生该项义务的法律关系属于何种性质。就强制缔约而言,存在两方当事人,即一方是负有缔约义务的一方,另一方为相对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