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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方合 《广西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3(2):55-57
农村集体土地不应实行村法人或村民小组法人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当是一种新型的总有权。这有利于农民集体直接行使对集体土地的权益,以制约村干部任意处分土地的不法行为。然而,我国农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是对日尔曼土地所有制的复制和原封不动的移植,我们应该在借鉴日尔曼法传统总有理论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构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总有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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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平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1(1):40-43
土地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国家将集体土地强制性征归国有并按法定程序给予被征地集体或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对于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性质,目前学术界尚无一致的意见,对农村集体土地属"农民集体"的理解也存在诸多分歧,使土地征收在现实中产生许多矛盾,进而影响到征地补偿的标准、范围和分配。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下,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主体缺位、国家主导、强制性、公益性、程序性和有偿性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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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云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全面开展,本文结合富源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中发现的几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为后续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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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丁关良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9(3):320-326
“农民集体”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否能直接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到底由谁来代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行使,在当前理论界和实践中是个模糊不清的问题,很有必要进行理论探讨和法律界定。目前,农民集体还不是民法上的民事主体,且农民集体内无业务执行机关。笔者认为,应明确界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1)农民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为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行使主体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3)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委托代理行使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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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不同区域征地政策不一致、同一区域不同征地用途政策不一致、不同阶段征地政策不一致、土地级差地租分配不合理等是我国城郊集体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在于土地产权不清晰、土地征用法规不完善、征收补偿费分配不合理、征收行为中权益不对等及部分地方领导发展观与政绩观出现偏差.因此,加强城郊集体土地非农开发和征收政策的宏观调控、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合理分配级差地租、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养老、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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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行政征用行为的概述我国学术界对行政征用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广义的行政征收包括行政征用、行政征收、行政征调等。即把行政征用看作是行政征收的一种类型,认为行政征用是指为了公共利益之目的,行政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的单方行为。 (二)行政征用系指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对非国家所有的财物进行强制有偿的征购和使用。目前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用上。此外,还有国家对文物的强制征购,行政机关对船只的强制租用等。(三)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目的,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强制转移相对人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并给予合理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四)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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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宪法与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杨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41(4):29-34
本文就新中国历部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中所规定的农村土地所有制的产生原因及变化过程作出了回顾和分析,指出现任宪法规定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在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困惑,认为根据所有制形式要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原理,在中国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现行宪法规定的农村土地所有制也应“与时俱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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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雅华 《记者观察(上半月)》2011,(9):60-61
21世纪初,中国经济最大的难题莫过于住房。这是我们面壁十年却始终不得其解的哥德巴赫猜想,这似乎也成了2011年中国经济的心腹大患。可我们忽然发现,公租房很可能是破解这道难题的一把金钥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