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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大连市邮政局为刑事犯罪举报受理中心印制并代发一批供市民举报的专用信封。印量3万个,信封右上角“收件人总付邮费”的“费”误为“票”(见图)。因木已成舟,只好将错就错。这批信封用完后,2002年11月,邮局重印了1万个改正的专用信封。因此,大连市的这种”收件人总付邮费”专用信封就出现了两种版式。[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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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0日.5名自称为“国务院内参”的记,在山西省蒲县某煤矿不期而至。随后以“内参调研”的名义索要3万元现金。当晚19时许。接到举报的执法人员将他们抓获.并查获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微型摄像机、照相机、桑塔纳轿车以及假印章、假证件等物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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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0日,在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绝对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一一这天,中国互联网协会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成立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