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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科技博览(中学版)》2008,(10):16-16
失火事件几个大学生到同学小南的工作室为她庆祝生日,他们只顾着喝酒,将蛋糕忘在一边。当他们将蛋糕点上蜡烛的时候,不胜酒力的小南已经倒在沙发上睡着了。大家见她睡着,就离开了工作室,并帮她锁好了门,同学们就各自回家睡觉了。第二天,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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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科技博览(中学版)》2008,(12):24-24
第九期《蒙难的老人》第一个人说看见老人正在锁门,如果一个人碰巧看见一个老人把钥匙插在门锁里,不会知道他到底是在开门还是在锁门,因此说明这个人观察老人很久了,有嫌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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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街头自卫或与歹徒进行搏斗,绝不像比赛场上的你攻我防、拳来脚往。真实的街头格斗,会受到各种条件与环境的限制,比如有障碍物、人数多、持凶器等。而学习过散打或者自由搏击等竞技武术的人,往往喜欢用拳脚进攻对手,来做到防身自卫的目的。真实的和侵犯你的歹徒搏斗,则是双方纠缠在一起抱住或在倒地后继续扭打,直到分出你输我赢、你死我活为止,现实生活中的打斗也没有赛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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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棍术对短凶器1、棍术对匕首要领:当不法分子右手正握匕首上步向我胸部刺击时(图1),我用棍梢端向前戳击不法分子胸部(图2);当不法分子上右步再次向我胸部刺击时(图3),我迅速用棍前段劈击不法分子右手腕(图4),并上步用棍把端盖击不法分子头部(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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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连文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7(3):18-20
我国《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此规定混淆了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实质界限,不利于司法实践,有必要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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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红霞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4):72-73
抢夺罪是介于抢劫罪与盗窃罪之间的一种罪。我国刑法规定对“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从抢夺罪与抢劫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异同来看,认为携带凶器抢夺与一般的抢夺犯罪没有性质上的差别,应将“携带凶器抢夺”作为抢夺罪一个从重情节予以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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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其宪 《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2,28(5):69-72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携带凶器盗窃”明文写入刑法,并正式成为一个刑法术语,对其如何理解与认定,其入罪化是否妥当,仍有不同意见.对此,文章认为应穷尽已有的司法解释,寻求其解释的合理性与妥当性.而且“携带凶器盗窃”的入罪化并无呈现打击“过度”之嫌,其立法背后蕴涵着较为合理的立法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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