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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既要温饱更要环保,既要小康更要健康,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幸福的重要指标,环境问题已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这里,笔者提出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的构想,以期让每个人都拿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的武器,实现对环境违法问题零容忍的践行服务. 相似文献
62.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已经突破了行政相对人一方,扩展至与该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为实践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惑与混乱。日本在解决原告诉讼资格方面发展起来的"保护规范理论"为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借鉴视角。文章拟在分析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的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日本"保护规范理论"及其新近的发展,试图从中进行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63.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政府积极履行入世承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与此同时,外国企业在我国投资不断增加,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也越来越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 相似文献
64.
65.
在新闻侵权诉讼中,应当实行举证责任正置——由原告对报道内容承担证明责任,还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为被告的新闻传播者对报道内容承担证明责任,是一个长期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国家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现有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又被发展为“谁报道,谁举证”的荒唐原则,既违背了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质,又损害了作为民主基石的新闻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摒弃“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建立和强调“举证责任正置是原则,倒置是例外”的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即从“谁主张,谁举证”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所面临的困境入手,对新闻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举证责任正置是原则、倒置是例外”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66.
节目主持人的人文视角与"说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晓琳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2,(6):57-58
提到电视法制栏目及其主持人,人们通常的联想是追捕罪犯的纪实报道;原告被告的激烈对辩;义正词严的现场解说以及正襟危坐,大义凛然的节目主持人。事实上.在我国现有的法制栏目中.有相当数量的节目是以谈话类或对话类节目形态立足于屏幕的。因此,节目主持人如何“说法”.有时会成为一期节目或某个栏目质量优劣.收视率高低的制约因素。 相似文献
67.
69.
《鸡西大学学报》2020,(2)
消费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以维护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诉讼模式,具有独特意义,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作为起步条件又影响了消费公益诉讼可以发挥的价值的大小。但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原告资格范围过窄,法律条文过于简单,仍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为了从源头上保证消费公益诉讼发挥实质效果,消费公益诉讼原告应向多元化发展。总体来说,首先应扩大原告资格的范围,应使公民个人、市级消协和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的社会组织获得原告资格,但注意不宜将行政机关纳入原告范围,同时应完善检察机关的公益诉权;其次在原告资格扩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来平衡激励起诉和制约滥诉的关系,并完善多元原告之间的协作机制。 相似文献
70.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9,(11)
我国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认定标准模糊、立法上程序失范、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投诉举报人滥用诉权现象普遍存在,其主要表现在为解决民事纠纷纠缠诉讼,针对同类投诉举报事项的相同处理结果反复诉讼。为了避免投诉举报制度偏离其应有的功能轨道,我们应当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对投诉举报人的滥诉行为进行规制,合理配置有限的公共资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