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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晓娟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9,26(6):90-92
我国现行缺席判决制度存在理论探索不深入、立法过于粗疏等不足,造成了司法操作中的混乱、甚至滥用等诸多问题。因此,应在揭示缺席判决制度存在不足的同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解决相关问题,从而实现民事诉讼的公平与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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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世勇 《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06,14(9):84-84
1.大型体育赛事域名侵权(1)域名、域名侵权的含义域名(Domain name)是指对应与互联网数字地址(IP)地址的层次结构式网络字符标识。使用域名的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四个要件:①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②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③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法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④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表12002年被公开恶意售卖的与奥林匹克、2008年北京奥运会相关的部分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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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从知识的特殊性质、政府的家长主义关怀、共享基本价值观和共同文化背景、知识和教育的外部性、历史路径依赖等几个方面论证了政府干预教育的正当理由。基于一贯的古典自由主义立场,哈耶克指出政府干预教育应当恪守以下原则:资助与举办分离;坚持教育内容的开放性和多样性;在决定哪些人获得更多教育方面避免采取单一、整齐划一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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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与转会规则》(以下简称RSTP规则)第15条规定,职业球员可以通过主张体育性正当理由来单边解除与俱乐部之间的劳动合同。通过与RSTP规则第14条规定的正当理由这一概念进行比较,并从国际足联公布的实践案例进行实证考察,对体育性正当理由进行全面分析。结合我国职业足球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现状,提出俱乐部之间的劳动争议不能用《劳动合同法》生搬硬套,而应根据其行业规则灵活运用,并建议我国引入体育性正当理由这一规定,但应在国际足联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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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至周五,重庆南岸区南坪镇850个低保户被要求到社区或村里去接受高科技考勤——指纹打卡。打卡时间仅一小时,且每天时段不同;无正当理由未打卡,累计3次低保金递减30%,4次时则递减50%,第5次就视为已就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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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金鑫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23,(3):55-61
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定,单方解除职业足球劳动合同需要存在正当理由。综合足球行业的实践,球员单方解除职业足球劳动合同集中发生于俱乐部的不予注册、工资的过度扣除、训练条件的不足等情形,而俱乐部单方解除职业足球劳动合同则包括球员伤病、表现欠佳、擅自离队或拒绝归队以及摄取禁用物质等情形。这些做法与我国现行劳动立法预先设置的法定解除情形存有不同。未来我国职业足球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争议的解决宜在借鉴国际体育仲裁法理的基础上,通过体育仲裁庭个案归纳的方式将解除的正当理由类型化,来妥善处理我国法和足球行业规则在该领域的适用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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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歧视行为影响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对市场经济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歧视行为概念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不周延性,不便于操作,需要从"条件相同"、"交易条件"和"正当理由"等几个方面对价格歧视行为予以更为明确、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认定。通过增加价格歧视经营者的刑事责任,进一步强化价格歧视经营者的民事责任和增强私力救济,进而逐步实现对价格歧视的科学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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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as Ferrer 《体育科研》2012,33(6):26-27
通过对国际体育仲裁违约合同造成损害赔偿的案例分析,提出没有固定的规则可以适用所有的案例,唯一确定的是所谓的"积极利益"或"预期利益"原则。因此,裁定方确定赔偿金是以假设违约未发生,受害方应当获得利益大小为标准。任何人都不应当试图创设一个固定规则,因为尝试创设规则是不明智的,它将导致裁定方因固定规则被迫以某种方式裁定,并不能实现双方当事人及体育领域所追求的公正、合理的结果。文章认为由裁定方在考虑到所有情形的前提以积极利益原则为首要原则确定最合适的赔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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