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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铭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6(2):30-33
本文从介绍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入手,对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作一些尝试性的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设计了政府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分析了该模式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得出结论:在相关条件成熟后,应以政府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推广该业务,并就完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提出几点个人建议。 相似文献
2.
杨耀华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1(1):67-69
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存在着许多障碍: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差;会计准则缺乏;税收负担过重等.我国应制订、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合理降低税负,完善会计准则和制度,为资产证券化的实施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3.
骆新泉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10(7):38-42
宋代夫妻寿词因所寿对象与词人关系最为亲密,又不存在官场职位、长幼辈分等差异,故在表达对妻子或丈夫的祝寿意愿时,也就滤去了诸多谀颂成分甚或违心之语而更加真挚动人,并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宋代夫妻各自的生活与精神面貌。 相似文献
4.
本文借鉴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的管理思路,将地方政府的可偿债财政收入和可出售资产作为覆盖风险的“资本”。选取2014年12月31日合肥市18只未到期中期城投债为样本,基于CreditMetrics模型,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利率和信用风险溢价调整远期贴现率,采用国内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风险转移矩阵计算单只城投债的VaR,引入Copula函数估计相关系数矩阵,并通过MonteCarlo模拟得到城投债组合的VaR,最后结合合肥市财政收入和政府资产的相关数据,确定合肥市地方债券的发行限额。 相似文献
5.
倪刚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6,32(3):25-28
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是一种具有外部性的公共产品,但是目前地方财政收支的状况显然无法满足大规模基础设施的投资需要.在此,提出市政债券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的观点.在分析市政债券方案推出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发行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信托型市政债券的构成要素、基本环节和操作流程进行方案设计,并且进一步就这类市政证券的监管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6.
市政债券作为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作用在国外已取得巨大成功。目前,在我国要求赋予地方政府独立“举债权”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文章立足重庆,浅析发行市政债券的必要与可行,提出突破发行市政债券的限制的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7.
余志琴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3,(4):92-95
通过儒家认识论体系的开展、“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来具体分析儒学的经典著作《大学》中提出实现“内圣外王”的认识论方法,意在为中国哲学认识论之合法性作进一步的论证。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票据法》第12条关于票据善意取得的规定过于笼统,实务中对于票据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存在很多争议。本文试图就票据善意取得适用范围方面三个突出的争议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得出结论:在让与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权代理人、在以单纯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支票、在票据背书不连续但有其他合法证明的三种情况下可以成立票据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9.
抗战前十年,南京国民政府发行了巨额的国内公债。它是中国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和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需要。这些公债的发行使国民政府的工业、国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成为可能。为中国坚持抗战并最终取得胜利打下了物资基础。其历史作用是应该得到肯定的。 相似文献
10.
吕建清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6(1):54-56
根据现行国际贸易理论,提单是可以转让的,记名提单是提单的一种,那么,根据三段论的推理过程,我们必然得出结论,记名提单是可以转让的。但现行理论却告诉我们记名提单不可转让。这种违犯逻辑推理的结论源于法律的强行规定。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有三种:或者改变三段论的大前提,即提单不一定是可转让的;或者改变三段论的小前提,即记名提单不是提单;或者改变法律规定,即记名提单可以转让。这样一来,理论与法律规定之间就取得了和协一致性。而最可行的方法应该是第二种或者第三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