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79篇
  免费   18篇
  国内免费   6篇
教育   173篇
科学研究   47篇
各国文化   1篇
体育   24篇
综合类   19篇
信息传播   39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2篇
  2022年   12篇
  2021年   9篇
  2020年   2篇
  2019年   5篇
  2018年   8篇
  2017年   6篇
  2016年   5篇
  2015年   4篇
  2014年   11篇
  2013年   29篇
  2012年   20篇
  2011年   34篇
  2010年   18篇
  2009年   13篇
  2008年   16篇
  2007年   19篇
  2006年   25篇
  2005年   13篇
  2004年   16篇
  2003年   13篇
  2002年   9篇
  2001年   1篇
  2000年   4篇
  1999年   1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3篇
  1996年   1篇
  1994年   1篇
  198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0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301.
教育法典宜选择总分结构的体例设计,总分结构的科学性在于增强概念使用的统一性、促进教育法体系的精炼化、保持教育法体系的外部开放性。潘德克顿体系和融贯理论为总分结构提供了可行性支撑。作为教育法典总分结构基础的统领关系,指的是总则编与分则编、教育法典与教育相关法的统辖引领效力。教育法典内部总分结构的统领关系具体表现为教育法典总则编基本原则对分则编的统领效力和教育法典总则编一般规则对分则诸编的统领效力。教育法典外部总分结构的统领关系具体表现为教育法典立法目的对其他教育相关法的统领、教育相关法主动适应教育法典的调整范围以及教育法典与教育相关法的协同共治。  相似文献   
302.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依据,界定经营性体育场所伤害事故的范围,分析法律适用,探讨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将经营性体育场所伤害事故按致害原因分为场地器材生产销售缺陷致害、场所经营者过错致害、受害人过错致害、第三人过错致害、体育自身固有风险致害及混合因素致害。其中,场所经营者过错致害适用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场所经营者应以“比处理自己事务更高的注意程度”为注意标准;场地器材生产销售缺陷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第三人致害适用过错责任,这两种侵权类型可与场所经营者形成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且场所经营者应通过监控帮助证人举证。建议建立相互监督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实现场所全方位监控,硬件与软件紧密结合;逐步实现保险强制,充分发挥责任险作用;重视事后紧急处理机制,科学制定紧急预案。  相似文献   
303.
《民法典》第1176条自甘风险规则主要适用于文体活动,是对体育行业诉求和司法实践活动的立法回应。自甘风险规则的构成要件及排除性条件包括:限定在文体活动范畴,适用于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体育场馆经营者、管理者和体育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自甘风险规则不可窄化理解,也不可扩大解释。立法背景下的“文体活动”是指文化和体育活动,“一定风险”是指体育活动中的固有风险;有必要厘清体育意义上的“故意犯规”行为和法律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自甘风险规则在名义上是一种独立的抗辩事由,属于完全阻却事由,实质上该条款作为独立抗辩事由的法律效力大打折扣。在司法实践中,应当遵循体育运动的基本规律,综合考虑各种衡平因素,视具体问题和情形进行具体分析。自甘风险规则对法庭质证环节的客观性、严谨性、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体育专业视角的司法实践内容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