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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高校对学生做出纪律处分,要充分尊重宪法、法律、规章制度,充分尊重大学生的权益。要本着以教育为目的、以惩罚为手段的精神导向,坚持纪律处分的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做到公正、合法、合理,使学生案件的处理符合正义原则。 相似文献
702.
社会危害性在不同类型的犯罪概念下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迥异的功能,这是正确认识、检讨现行社会危害性理论必须全部审视的因素。在形式的犯罪概念下,社会危害性虽然没有名义上的法律地位,但无论在刑法理论上还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都发挥着解释犯罪的功能:在实质的犯罪概念下,社会危害性充当维护社会秩序的角色,因无节制地膨胀而上升为认定罪与非罪的唯一标准的高度;在当代混合的犯罪概念视野下,社会危害性理性回归到人权保障的角色,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个案矫正的功能。 相似文献
703.
论中国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赵秉志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97-107
在刑事司法中强化人权保障,可以切实贯彻刑法立法所确立的人权保障精神,促进刑法立法不断完善其保障人权的举措。为了在刑事司法活动中贯彻人权保障原则,在宏观上应当树立人权保障理念,遵循和谐统一司法、公正严肃司法的原则,协调好“严打”政策与人权保障的关系,借鉴两极化刑事政策的合理内核;在具体刑事司法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司法解释,慎重适用死刑,将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合理行使法官自由裁量权,正确运用量刑情节;在刑罚执行中应当贯彻人道主义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文明地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704.
崔磊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0(1):50-54
我国现行刑法只规定了自然人自首,而单位自首却是立法的空白,司法实践中多有困惑。因此,有必要从哲学的维度寻觅我国刑法设置单位自首的必要性,并根据自首的共性即必须具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和单位犯罪的特点,推导出单位自首的构成,根据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来诠释自首的处罚方式,进而对单位自首司法认定进行研究,便于对单位自首操作,从而对单位自首制度有一个系统认识。 相似文献
705.
我们离"正当"程序有多远?--《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程序性条款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真正意义上的正当程序原则包括程序性正当程序和实质性正当程序,两者一个是形式一个是内容,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虽然确立了正当程序原则,但由于其在程序性正当程序中,缺乏中立的裁判者和公正的听证程序,在实质性正当程序权利中,没有保证学生享有“沉默权”和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因而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离真正意义上的正当程序原则还有相当的距离。 相似文献
706.
在当前的教师分类问责导向下,按公办与民办或者按教育阶段分类,已经无法概括教师法律责任的分化。实际上,教师法律责任呈现内部与外部的双轨制特征。内部为主、外部为辅的教师法律责任双轨制,有悖于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忽视了平等对待原则,不符合我国基本问责制度,也割裂了教师职业共同体。因此,内部法律责任应进行外部化整合,以行政处罚代替处分与其他处理作为追责方式,更有利于保障教师权利。具体而言,应当用《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处罚种类代替《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48条、第52条中的处分与处理方式,形成以行政处罚为主的教师法律责任差序格局。 相似文献
707.
当下我国教育惩戒种类创设权正面临缺少系统规制、法律渊源零散、被部分非正式法律渊源滥用等法律规制困境。以兼顾教育惩戒种类多元化和法治化的需求为前提,教育惩戒种类创设权应当严格遵循惩戒目的正当、惩戒对象适格、惩戒内容合法等教育惩戒边界。根据我国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的发展趋势,由“教育法典”采用“分类肯定列举+兜底概括授权+反向否定列举”的立法技术来统一规定教育惩戒种类创设权并仅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配置各自法律位阶所对应的教育惩戒种类创设权,应当是我国教育惩戒种类创设权的理性法律规制方案。 相似文献
708.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实践化试行至制度化入法、自小范围开展试点至推行全国范围适用,大大提高了我国刑事司法的效率,加快了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进程.但该制度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需要防范其隐蔽漏洞造成的冤假错案问题.文章从分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能导致错案的根本因素和直接因素入手,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错案防范的化解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