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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沈玉忠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8(5):41-46
作为一种古老的犯罪形式,盗窃罪法定刑的历史流变映射出不同的法律价值观。在当下以人为本的社会语境下,以维护财产利益的盗窃罪仍然固守着重刑主义的阵脚,显然不合时宜。如何实现盗窃罪法定刑理性化设计,已成为学者们应然性的思考。摒弃盗窃罪法定刑重刑倾向,合理确定盗窃罪数额标准,乃是盗窃罪法定刑走向合理化的必然路径。 相似文献
82.
李阳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20-123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被认为是国家的栋梁和民族的希望。但是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案件频繁发生且呈上升趋势,已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分析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和原因,积极采取对策预防大学生犯罪,是高校和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83.
未成年人强制性教育措施具有灵活、开放和有效的特性,在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却存在一定程度的滥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推行更是加剧了其适用方式的错位与失衡。引入社区矫正,推动未成年人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去行政化、社会化和多样化。通过两者的衔接与契合,实现对该措施的改造。 相似文献
84.
我国1997年刑法典规定了单位犯罪之后,基本上确立了公司犯罪的双罚制原则。文章在分析公司犯罪双罚制原则理论根据的基础上,对双罚制原则本身利弊进行了客观评价。结合我国公司犯罪双罚制原则的现状,在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独立完整的公司犯罪刑罚体系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85.
86.
贺洪波 《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10,26(4)
法条竞合是我国刑法学界颇具争议的一个问题.本文试以保险诈骗罪为例,通过对法条竞合中"重法优于轻法"原则的批判性分析,指出法条竞合是对犯罪客体的误读,并认为犯罪客体在认定犯罪中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7.
拒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的行为,并不符合食品安全犯罪的构成要件。如果生产经营问题食品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那么拒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的情形就应该属于酌定的量刑情节。否则,单纯拒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召回义务属于生产经营行为的一部分,增设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罪并无必要,也与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趋势相互冲突。据此,应对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的有效措施应当是尽快完善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 相似文献
88.
刘峰江 《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20,34(6):9-16
可宥性事由源于英美刑事诉讼中的可抗辩事由,与正当化事由联袂构成行为出罪理论的基石。与正当化事由不同,可宥性事由已经僭越了法定的行为正当化条件,行为的违法性首先被肯定,只是在责任归属上寻求宽恕性处理。引入可宥性事由,可丰富体育竞赛行为入罪和出罪的相关内容,便于司法统一判定。分析认为,体育竞赛行为可宥性事由成立,要满足体育赛事本身具有合法性和正规性、主体仅针对运动员、行为局限于体育竞赛行为、违法目的“单纯”性、行为以“反规则”为前提等条件。入罪和出罪的类型化有利于定罪和量刑的规范化,分别对竞技伤害行为、滥用兴奋剂行为、假球等竞赛舞弊行为适用可宥性事由予以出罪抑或减轻处罚的情形进行具体分析。最后,指出体育竞赛运动员可宥性事由行为入罪不能忽视运动员自由保障的理念,且尽量避免选择性刑事司法。 相似文献
89.
德日刑法学中的财产罪保护法益问题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明祥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4(1):38-42
财产罪侵害何种法益是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上早有争议的问题。在德国有法律的财产说、经济的财产说和法律的经济的财产说之争,在日本则有本权说、占有说及各种修正说之论。争论的实质在于:是扩大、缩小、还是适当限制财产罪的处罚范围。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犯罪本质的学说而论,财产罪的本质是侵犯财产所有权,似乎本权说更为可取;刑法的廉谦抑性原则也要求对财产罪的处罚范围加以限制,采取本权说更符合刑法的精神。但对传统的本权说应该作适当的修正。 相似文献
90.
当前违法、犯罪现象蔓延滋长 ,腐败现象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犯罪成本太低。因此 ,应当提高犯罪成本 ,加强法制建设 ,促进依法治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