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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刘志军受审     
在封闭的"铁道王国"里,刘志军将官场的明暗规则运作得得心应手,不仅用买官卖官的手段打通了官场的通道,还将权钱交易延伸到其权力可以达到的各个区域全部认罪!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态度迎接公众期待已久的司法审判。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戒备森严,从公众视线中消失28个月之后,刘志军开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判。  相似文献   
42.
张理华,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1988年之前从事企业行政高管工作,1988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中国政法大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方圆律政》杂志  相似文献   
43.
《大连大学学报》2015,(5):74-78
我国辩护律师制度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辩护律师制度的完备与否也代表着一个国家法制的发展程度。2011年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目前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而其中对辩护律师制度的关注尤为明显,这也反映出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理念在我国刑事立法中的重要意义。但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虽然已明确列为立法目的,在实践的具体操作中依然存在较大困难。而人权理念与具体制度的脱节不仅淡化了人权理念本身,而且也损害了法律自身的公平正义。因此,重申辩护律师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而以此切入重新反思我国整个诉讼制度,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4.
两鬓斑白的陈锦洪一大早便赶到了佛山市中院,当时法庭还未开门。在听证过程中,陈锦洪显得很激动,顾不上辩护律师的劝告,多次要求发言讲述自己所蒙受的不白之冤。  相似文献   
45.
辩护的本来意义,是被告方的一种通过防御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庭活动,辩护实际上包含民事辩护、刑事辩护乃至行政辩护,在我国,辩护专指刑事辩护.辩护律师的存在有三种意义: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和切实兑现;从程序上制衡国家追诉权;维护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在我国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没有辩护律师,律师在侦查阶段并没有辩护人的地位,这是学界一致诟病的地方.必须通过以下制度的确立来保障辩护权能够得到切实实施: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时,辩护律师有在场权和签字确认权;辩护律师应当享有不受限制的自由会见权;辩护律师应当拥有调查取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46.
速读     
《中国新闻周刊》2006,(37):16-16
“我确信两人的随行人员都会尽力让双方保持距离。你把它叫‘巨人的碰撞’也好,‘丛林之战’也好,无论你怎么叫,最可能的结果就是,什么都不会发生。”  相似文献   
47.
律师的执业豁免权在国外法律中已较为普遍被规定,但是在我国却迟迟没有涉及,这给我国的司法实践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刑事辩护律师的人身安全被忽视,同时由于刑法第306条的规定,我国的律师处境堪忧.为弥补这一缺憾,根据我国签字的国际公约和我国的相关立法,并结合2008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律师法》,笔者提出应赋予我国的律师以执业豁免权.  相似文献   
48.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辩护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造,但改造的不彻底性使得在其后近十年的实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按照法治社会的要求,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以增强律师刑事辩护的有效性,进而更加有力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9.
50.
在私权与公权的相互制衡中,律师是私权一方的代表者,只有充分保障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才能实现公权和私权之对抗,有效制衡公权的滥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法第306条所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如同律师界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是对刑事辩护律师辩护权利的侵害,不利于律师辩护权有效的实现。此种立法同时有违国际立法的基本准则。长远来看,我国立法需要废除刑法第306条。对律师辩护行为的约束,可以通过职业道德的约束,以及通过刑法的其他罪名的刑罚处罚等途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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