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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在司法实践中,各级人民法院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使着更改指控罪名的权利.这是强职权主义传统的沿袭。法官可以在不妨碍辩护权行使和在指控罪名的框架内,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变更指控罪名,其他情形下应商请公诉机关变更诉讼。  相似文献   
112.
针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公诉案件被害人有申请抗诉权 ,而没有上诉权的规定 ,从 6方面阐述了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的必要性。并结合司法实践 ,就被害人上诉权的实现方式提出了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113.
设立刑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提高诉讼效益,并使司法资源投入得到合理的配置。但由于我国对刑事简易程序立法的不完善,导致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在实践中产生诸多不便。本文通过对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分析,指出立法上的不足之处,从而进一步阐明完善简易程序的措施。  相似文献   
114.
新加坡公诉制度起源于英国,受英国的影响很大,但同时结合自己国情,又有自己鲜明的特色。新加坡没有独立的检察系统,公诉部门是政府行政当局的一个部门。新加坡检控署是主管检控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地位与中国的最高检察院完全不同。专职检察官是受政府长期雇佣的公诉人,但检察官具有绝对的独立性,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法律工作群体之一。了解新加坡公诉制度,有助于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借鉴。  相似文献   
115.
我国在转型时期出现了大量的公共利益被蔑视、弱者权益被凌辱的严重问题,社会迫切需要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民事公诉制度是公共利益司法保护的重要方式,其在中国的复兴,是转型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护的制度诉求,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我国民事公诉中的公益代表应由检察机关担任,检察机关在诉讼中处于原告的地位。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案件范围,以保护公共利益为限。  相似文献   
116.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在某些情况下承担证明责任,这是符合刑事诉讼目的、诉讼合理主义以及刑事诉讼政策的。需要指出的是被告人是为了证明自己无罪而承担证明责任的,而且只是在实体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承担完全意义的证明责任,即包括提供证据责任和说服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只承担提供证据责任,说服责任的负担仍在公诉方。  相似文献   
117.
民事公诉是检察机关在法定情形下,为了维护社会公益,以国家名义将特定的民事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制度。检察机关在当今社会不但是国家法律的监督者更是国家公益的代表者和权益的保护者。确立和完善这一制度必须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入手,明确受案范围,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以及具体的审理程序等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118.
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的行为应代表公共利益,但是违法行政行为的出现却屡见不鲜,有关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法和制度在我国仍属空白。因此需要有一个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代表公众对此类侵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进行起诉,以确保公共利益不受行政行为的侵害。在我国,能代表全体社会公众利益的只能是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其应有的职责,这样能有效地抑制违法行政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19.
公诉程序滥用指公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诉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错误地或有害地行使公诉权力并作出一定的决定,推动、阻碍或终止诉讼的行为。公诉程序滥用主要表现:起诉程序的滥用、公诉变更程序的滥用、不起诉程序的滥用等。为实现司法公正、保障被追诉人权利、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司法资源,提出完善公诉审查制度、确定合理的公诉标准、确立滥用不起诉程序的救济制度等。  相似文献   
120.
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承担,这是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但在特殊防卫案件中,由于特殊的立法目的以及对特殊防卫案件追究的困难程度决定了可以采用特殊的举证原则,即由被告人承担对特殊防卫案件的举证责任,如果其未能履行这种责任,可以推定其有罪。由于特殊防卫案件的司法认定以及控辩双方在诉讼中强弱相比的特殊地位,被告方只需针对公诉机关的犯罪指控,达到证明特殊防卫事实存在之可能性大于其不存在之可能性,即完成了举证责任。这不仅考虑到了而且可以弥补特殊防卫制度在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疏漏,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行为人假借特殊防卫而实施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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