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9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本文基于2007—2017年中国工业土地出让的微观数据和地级市行政审批中心数据,研究行政审批改革对产能过剩行业工业土地出让的影响,对地方政府执行去产能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估。利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发现,①地级市设立行政审批中心后,促使地方政府显著减少了产能过剩行业的土地供应;②区分城市类型发现,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对产能过剩行业土地供应的抑制作用在普通地级市比省会城市效果更大;③地区和行业间存在异质性。行政审批中心设立,显著减少中西部地区城市产能过剩行业工业用地出让,对东部地区城市影响较小;显著减少制造业产能过剩行业工业用地出让,对非制造业影响较小;在制造业内部,对制品业影响减少显著大于加工业。本文的研究结论说明,规范行政审批有助于地方政府减少产能过剩行业的土地出让,从土地供应视角为地方政府落实产能过剩行业去产能政策提供了新的微观证据。根据研究结论,未来应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重点深化中西部地区的行政审批改革;采用专项政策推动国企主导的非制造业行业改革;注意制造业内部的产业差异,更多关注以中间品为主的加工品行业的去产能。 相似文献
22.
土地储备制度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践过程中不断发展起来的一项土地供应制度.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和培育土地市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及城市规划的合理实施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沈阳市为例,对土地储备工作中土地出让和收益管理的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论述,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23.
作为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的性质成为了学界探讨的焦点。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必要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性质以及受香港土地制度的影响几方面为构架,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的性质进行再探讨。 相似文献
24.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作为商品进入流通的第一步,反映了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商品经济关系。目前,我国法律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没有明确规定,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审判实践中也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存在着行政合同说和民事合同说两种不同的观点。本文分别从立法和法律适用的角度入手,通过分析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得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属于民事合同的结论。 相似文献
25.
我儿时的一位语文教师是知名的特级教师,他常常对别人说教师要教出自己害怕的学生,然后指指我。当时我很得意也很不屑,因为我想,我不会怕学生的,我要成为一名学生崇拜的教师。 相似文献
26.
27.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阶段,在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实施过程中,职业教育迎来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历史时期。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理清思路,科学定位,加快交通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创新,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交通事业新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办让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8.
吴翔 《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05,21(3):87-92
2003年中国“允许外资或民营资本投资媒体”,南京报业首次成功引进业外资本9000万元,引资方式均采用经营权出让的方式;报纸与资方合作明显趋于理性务实,合同由“粗放”型转向“细密”型;但在目前南京报业三重结构中,只有“第二集团”能实现有效融资,占报业总数8%,而占绝大多数的“第一集团”、第三集团则很难同样如法炮制解决问题,显示目前这种单一融资方式尚难具备行业“普适性”。 相似文献
29.
现阶段土地供给制度中,存在土地有偿使用的总年限、起止时效的不科学性、人为性和不规范性。竞争机制下招拍挂土地市场的不和谐性要求规范土地市场的转让行为转变为有偿适时租赁。 相似文献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