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44篇 |
免费 | 0篇 |
专业分类
教育 | 77篇 |
科学研究 | 2篇 |
综合类 | 4篇 |
文化理论 | 1篇 |
信息传播 | 60篇 |
出版年
2023年 | 3篇 |
2022年 | 1篇 |
2021年 | 3篇 |
2020年 | 3篇 |
2019年 | 1篇 |
2018年 | 1篇 |
2016年 | 1篇 |
2015年 | 6篇 |
2014年 | 21篇 |
2013年 | 15篇 |
2012年 | 8篇 |
2011年 | 12篇 |
2010年 | 4篇 |
2009年 | 16篇 |
2008年 | 12篇 |
2007年 | 8篇 |
2006年 | 2篇 |
2005年 | 5篇 |
2004年 | 5篇 |
2003年 | 5篇 |
2002年 | 2篇 |
2001年 | 3篇 |
2000年 | 3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4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唐律是封建社会法律的成就最高的法律,在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上对后世的立法都产生深远的影响。犯罪未遂是现代法律提出的刑法学关于犯罪的理论。一般认为犯罪未遂是在现代法学产生以后才出现的,之前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出现。 相似文献
22.
通过对《唐律疏议》相关涉外经济法律的研究不仅有利于了解唐朝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维护国家安全、鼓励外蕃人口投奔等涉外经济思想,而且唐朝在涉外经济交往方面也在其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相似文献
23.
<正>封建鼎盛时期的唐代,针对已经出现的各类民事纠纷,封建统治阶级开始将赔偿写进法典。以"一准乎理,得古今之平"著称于世的《唐律疏议》,尽管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赔偿只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但是其规定却很是条理详细,堪称是开创了我国民事法律赔偿机制的先河,直接为后世宋元明清统治者沿袭。以古为鉴,《唐律疏议》中关于赔偿问题的规定,在今天依旧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一、唐代重要的牛马等生产工具的赔偿 相似文献
24.
对官吏的监察历来为中国封建统治者所重视,唐朝形成了较完备的监察制度不仅在律典上,对官吏的监督作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而且以御史制度为核心的监察体系强化了监察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当今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5.
彭炳金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4,25(9):28-31
杖刑是《唐律》规定的五种法定刑罚之一,《唐律》对杖刑制度作了具体规定,但是 唐代杖刑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首先是杖刑被广泛用做附加刑;其次,唐供许多死罪被以杖杀的方式执行,杖杀成为绞,斩以外的又一死刑方式,第三,唐供中后期又出现了新的决杖方式即“一顿杖”及脊杖。杖刑在唐代名轻而实重。宋代基本上完全沿用了唐代杖刑制度。 相似文献
26.
汉唐时期是中国封建法律逐渐完善的时期,强盗罪作为一个重要的罪名,历朝的规定既有共性,又各有特点,本文爬梳史料,对汉唐时期强盗罪的演变略予讨论. 相似文献
27.
《唐律疏议》作为一部完备的法典,特别维护了家长权威、保障了家长权力的实施。唐代家庭中家长在进行家庭管理、教令子孙及主婚权等权力的具体实施当中取得了国家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相似文献
28.
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对<唐律疏议>进行文本解读,指出其包含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两个基本特征,即由礼所实现的道德法与实在法之间的统一性和古代律学在法律方法论上对于内部解释与外部解释的兼顾. 相似文献
29.
黄修明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7(2)
儒家孝道伦理的最高政治原则是"孝治",即以孝治国安民,这一原则贯彻落实在古代法律大典<唐律疏议>的司法条文中,既表现为立法思想上对儒家"不孝入罪"司法原则的继承与发展,更表现在制定缜密完备的刑律条文对不孝犯罪行为实施严格的防范控制.由于儒家"孝治"施政的总体原则决定了"孝"对"法"的必然干预,因此,<唐律疏议>付诸封建国家"孝治"施政的法律实践,必然出现"孝"与"法"的矛盾冲突,并由此形成古代法制史上以孝枉法、屈法徇孝的常见社会现象. 相似文献
30.
游士慧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2):108-111
《唐律》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楷模,作为其内容之一的婚姻法律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典范,无论从内容上、结构上还是立法技巧上都是空前的,尤其是在妇女地位的提高、家庭稳定的维护方面有独到之处,有力地推动了唐朝经济的稳定发展,因而对以后的朝代及东亚邻国影响深刻,有些法律规定对现在仍有借鉴意义和启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