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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一直以来是困扰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一大难题,至今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文从法解释学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婚内强奸不能根据现行刑法认定为强奸罪,但应当在立法上予以犯罪化,并就此提出了几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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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妇女作为强奸罪的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凡英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1):24-25
认为妇女只能构成强奸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的主张是极为片面的。妇女不仅可以构成强奸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而且可以构成实行犯,包括直接实行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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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是夫妻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妇女人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婚内性暴力行为,既是对女方权益的严重侵害,也是对家庭和睦稳定的蚕食。考虑到其特殊性,我国刑法应将婚内性暴力单独设罪,并纳入亲告制度,以此来保护妇女的正当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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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奸罪”的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主任黄定宇,在被警方拘留了38天后,于2月21日因“证据不足”取保候审。这件事超出了普通八卦新闻,使得人们又一次把目光聚向娱乐界——这个圈子怎么了?而平日里笼罩着圣洁光环的艺术院校,究竟是怎样一种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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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和理论通说皆认为,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的既遂标准为“接触说”,然而“接触说”既无法律依据,也无理论依据。“接触说”的存在不利于鼓励行为人中止犯罪,易导致受害幼女“污名化”,造成“客观归罪”的现象,且对行为人量刑畸重。该罪的保护客体并非幼女“身心健康”,而是幼女“不可侵犯的性交权利”。该罪的既遂标准应该采取“插入说”。区分奸淫幼女型强奸罪未遂与猥亵儿童罪需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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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一直以来是困扰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一大难题,至今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文从法解释学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婚内强奸不能根据现行刑法认定为强奸罪,但应当在立法上予以犯罪化,并就此提出了几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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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小月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1(5):33-35
由于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主体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在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夫妻间又有复杂的同居关系,这就使丈夫能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成为一个争议。从学术界对婚内强迫性行为的几种观点出发,结合我国法律对强奸罪和家庭暴力的规定,认为丈夫的婚内强迫性行为应分情况而定,具体来说:在有瑕疵的婚姻关系中应定强奸罪,在无瑕疵的婚姻关系中应归入家庭暴力的范围由《婚姻法》调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