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58篇 |
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教育 | 114篇 |
科学研究 | 17篇 |
体育 | 7篇 |
综合类 | 3篇 |
文化理论 | 2篇 |
信息传播 | 18篇 |
出版年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4篇 |
2019年 | 4篇 |
2018年 | 1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4篇 |
2014年 | 9篇 |
2013年 | 11篇 |
2012年 | 16篇 |
2011年 | 10篇 |
2010年 | 9篇 |
2009年 | 15篇 |
2008年 | 6篇 |
2007年 | 12篇 |
2006年 | 14篇 |
2005年 | 12篇 |
2004年 | 16篇 |
2003年 | 4篇 |
2002年 | 1篇 |
2001年 | 3篇 |
2000年 | 2篇 |
1997年 | 1篇 |
1994年 | 2篇 |
199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6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21.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张家港市行政村档案的内容不断丰富,形成了大量涉及村务管理、会计、基建、拆迁、医疗、社会保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档案材料,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今年上半年开始,张家港市进行大规模的行政村撤并工作,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在《关于加强各镇档案工作意见》中提出“要确保机构改革和行政村调整中档案的合法处置”。市档案局、市委农工办联合发文要求在行政村撤并过程中 相似文献
122.
枣阳市环城办事处西郊农业科技示范园里,农工们把刚采的新鲜蔬菜装上车,运往市场销售。园区负责人介绍,园区的大棚蔬菜亩均收入超过6000元,是传统种植模式的6倍以上。这是档案资料给园区带来的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123.
124.
凌晨 《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08,(3)
张元济先生是我国近代著名出版家、版本目录学家和古籍校刊家。在半个多世纪漫长岁月中,他曾任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经理、监理、董事长等职。他为我国的图书出版、古籍整理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茅盾曾盛赞说:“在中国的新式出版事业中,张菊生(元济)确实是开辟草莱的人。⑴” 相似文献
125.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有效性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尹祖辉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6,27(3):95-97
本文首先建立一简单的数学模型,论证了一个家庭的子女数量与质量之间的负相关性,然后用经济学方法,分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对不同生育目的家庭影响,发现奖励扶助制度对大约75%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作用。 相似文献
126.
高校贫困生精神贫困的成因分析及心理扶助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章对引起贫困生精神贫困的原因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指出要从努力营造和谐的心理氛围、引导贫困生积极开展心理自助、建立和健全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体系三方面构建相应的心理扶助机制。 相似文献
127.
论大学生“弱势群体”及其扶助 总被引:28,自引:0,他引:28
大学生“ 弱势群体”是指因经济贫困、心理不健康、身体素质弱、学习成绩差、思想行为不良等而在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处于困难和不利境地的学生。大学生“ 弱势群体” 的形成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存在,不但给高校的管理和学生成才形成压力,而且会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因此,我们应扶持关怀大学生“ 弱势群体” 。 相似文献
128.
专项的资金扶助,为贫困地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技术、师资、教材、教学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则有力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这些举措体现了澳大利亚政府对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关注。[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9.
洪宗相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5,(2):102-103
2002—2003学年,永安一中在高一年段开设了旨在弘扬创新精神的“创思课”。备课组老师决定开展一次主题为“永安市历史、风俗与民情”的探究活动。我们把学生分成三个组,第一组由学生自主确定子课题,第二组老师指导学生确定子课题,第三组老师不仅指导确定子课题,还指导学生确定具体探究的方法和策略。我想用事实证明,在探究活动中老师扮演什么角色最有利于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最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0.
《北京档案史料》2006,(2):95-112
法律援助是司法中为保障公民平等行使权利而对有困难者给以减、免有关费用等特殊帮助的制度。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最早出现于清末,民国时期是其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阶段,其问出现了律师制度中最具有法律援助性质的贫民法律扶助制度,这项制度要求律师有组织地无偿为贫民提供法律服务。1934年,南京政府司法部批准了中华民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公会附设贫民法律扶助会暂行规则》,作为实施贫民法律扶助的基本规范。1941年,司法部又公布了《律师公会平民法律扶助实施办法》,将扶助对象由“贫民”改为“平民”,规定了律师公会承担平民法律扶助的事项。与此相配套,1941年颁布的《律师法》也增加了法律扶助的内容。1946年10月,北平律师公会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制定“北平律师公会实施平民法律扶助办法”,同时呈报北平地方法院和北平市社会局,后经几番修改,形成“北平律师公会平民法律扶助实施办法细则”,并呈请北平地方法院转呈司法行政部,于民国三十六(1947)年十月三日京(36)指(参)字第二四四八七号指令准予备案。本组史料即反映了“北平律师公会实施平民法律扶助办法”、“北平律师公会平民法律扶助实施办法细则”的制定经过。此外,北京市档案馆还保存有1947年初北平律师公会会员进行平民法律扶助的备案材料。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J2—2—162、J65—3—518。[编者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