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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牵连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一种罪数形态,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运用.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对牵连犯如何处理,我国刑法总则没有规定,但是理论和实践上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问题的争议颇多.对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或数罪并罚原则在我国刑法理论界的争论和当前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分析,我认为在我国应当确立统一的数罪并罚的牵连犯处罚原则.  相似文献   
12.
陈珊 《科教文汇》2007,(8S):122-123
牵连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一种罪数形态,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运用。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对牵连犯如何处理,我国刑法总则没有规定,但是理论和实践上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问题的争议颇多。对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或数罪并罚原则在我国刑法理论界的争论和当前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分析,我认为在我国应当确立统一的数罪并罚的牵连犯处罚原则。  相似文献   
13.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八)共50条,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首次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一般违法上升为犯罪,细化了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假药和破坏环境资源等方面犯罪的规定。此次刑法修改最大的变化是在立法和法律上,进一步贯彻了宽严相济的精神,让刑罚更文明、更人道的同时,增强了刑罚的威慑力;既凸显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也体现了法律的人道化和时代化特性。  相似文献   
14.
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过程中,同时走私其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情形。这样,行为人外观上虽是一个走私行为,但同时构成数罪的情形,是否属于想像竞合犯,应当如何处断。同时,若其手段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是否属于牵连犯。文章认为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过程中,同时走私其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情形,不属于想像竞合犯。当实行数罪并犯,其手段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形,属于牵达犯,应当从重处断。  相似文献   
15.
在经济犯罪领域,单位与自然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基于自然人的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单位与单位外自然人和单位与其内部成员两种。对于前者成立共同犯罪没有什么问题,而对于后者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能够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下,鉴于刑法对于单位和自然人犯罪的数额标准规定不一致,适用何种标准对于单位和自然人的定罪量刑至关重要。而对于单位内部成员来说,虽然其所具有的双重身份是共同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但是不能成为对其进行并罚的理由。  相似文献   
16.
想象竟合犯通常被认为是形式上的数罪、实质上的一罪,也有学者认为其是形式上的数罪、科刑上的一罪,尽管存有差异,但两者都主张对想象竟合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但是,仔细分析这两种观点,可以发现它们是概念不清、逻辑矛盾的产物,都存在混淆概念、肢解犯罪构成或者是逻辑前后矛盾的问题。事实上,想象竞合犯并非形式上的数罪,而是实质上的数罪;对它的处断原则也不宜按照传统“从一重处”,而应该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7.
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应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目的性要件,取消犯罪主体的特殊限制。第198条第1款第1、第2项,应增加"以其他方式利用保险合同关系骗取保险金的"这一概括性规定作为第6项。第198条第2款骗取保险金未达到数额较大的,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骗取保险金达到数额较大并得逞的,应实行并罚而不择一重罪处断;实施了数额较大的保险诈骗行为虽未能得逞的,应当数罪并罚;未能、未来得及或没有实施诈骗行为的,不适用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8.
刘硕夫 《政治课教学》2002,(1):15-16,17
现行初二教材(人教版)在“犯罪与刑罚”一框中提到:“人民法院在判决罪案时,对一个罪犯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不能同时判处两种或两种以上主刑”,但根据一罪一罚、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一个罪犯如犯数罪时,是可以判处两种或两种以上主刑的,即可数罪并罚。虽然现行初二教材中未提及数罪并罚的问题,但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思想政治课教师,很有必要了解和掌握我国刑法中的有关数罪并罚的规定。所谓数罪并罚,就是一个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  相似文献   
19.
本文首先采用通说的观点,认为贪污罪是“纯正身份犯”,其身份特性为“国家工作人员”。然后对学界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即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单位财物占为已有的如何定性进行了探讨。在分析“主犯决定论”、“分别定罪说”、“主要客体决定说”、“贪污罪说”的基础上,提出应当正确理解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含义,将主观要件作为核心,在对上述人员定罪时,主要考虑主观上利用了谁的职务便利,如果是相互利用,则要考虑数罪并罚和想象竞合犯。  相似文献   
20.
数罪并罚制度是刑罚具体适用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具体而言,指人民法院对一人所犯的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按照刑法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事一罚原则及实现刑罚目的的必然要求.犯罪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否定,刑罚则是通过对犯罪的否定来表达社会正义观念,恢复社会的正常秩序.本文就数罪并罚原则适用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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