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79篇 |
免费 | 1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教育 | 250篇 |
科学研究 | 50篇 |
体育 | 1篇 |
综合类 | 23篇 |
文化理论 | 5篇 |
信息传播 | 52篇 |
出版年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2篇 |
2019年 | 2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2篇 |
2016年 | 4篇 |
2015年 | 5篇 |
2014年 | 12篇 |
2013年 | 18篇 |
2012年 | 11篇 |
2011年 | 24篇 |
2010年 | 25篇 |
2009年 | 42篇 |
2008年 | 63篇 |
2007年 | 89篇 |
2006年 | 22篇 |
2005年 | 14篇 |
2004年 | 15篇 |
2003年 | 11篇 |
2002年 | 4篇 |
2001年 | 7篇 |
2000年 | 3篇 |
1999年 | 1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8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61.
王松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1):13-16,30
《物权法》明确规定了遗失物拾得制度,但存在着很多明显的缺陷,包括在权利人追回遗失物时向受让人支付的费用范围不具体、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义务履行不明确、遗失物的保管方式与处理方法不科学等问题。因此,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司法解释加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2.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从法定共有与约定共有两个方面对小区车库、车位归属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归属既不能完全归属小区业主所共有,也不能一概认定归开发商所有,应视实际情况而定. 相似文献
63.
黄文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4):89-90,26
遗失物悬赏制度是物权法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法律制度,遗失物悬赏的性质、悬赏广告的法律属性、遗失物的"侵占"之概念等,都是需要辨析清楚的。 相似文献
64.
《物权法》若干概念释疑——《物权法》研究之一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余贵林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09,24(11):21-26
对《物权法》相关概念的解释,应当立足于文义解释,结合其他解释方法探讨其意义。比如,财产“利用”包括物权性的和债权性的利用关系,《物权法》所规范的财产利用关系以及主要限于物权性的利用关系;查询物权变动登记资料的“利害关系人”也并不限于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对财产的“处分”,应当具体分析,它可能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处分,也可能限于法律上的处分甚至仅仅是转让一项权利。 相似文献
65.
66.
兰仁迅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74-81
物权法维持对公共利益的抽象规定,是因为:在认识上,尚存否定公共利益的客观存在的观点;在性质上,公共利益在法律上难以界定;在立法例上,难以找到对公共利益的具象规定;在国情上,中国国情需要公共利益的抽象规定;公共利益的抽象规定既能够贯彻经济政策原则性与灵活性,又能够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博弈。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放弃公共利益的争论,从以下两个方面保证合法私产不受公权力不当侵害:一方面征收必须经过正当程序;另一方面必须给予被征收者以足额的补偿费用。 相似文献
67.
王利明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相比全国人大法工委修订的物权法草案,在概念定义、整体体例以及具体规则方面更为准确、严谨、完整和具有可操作性。我国今后在优先权立法应当采取的体例、定义、种类以及相关具体规则的取舍设计上,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8.
房屋拆迁中的权益保护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袁翠清 《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0,26(3):67-70
《物权法》中虽然对房屋所有权的保护有相关强制性规定,但该规定在具体保护被拆迁人利益时,存在诸多问题,如:没有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未明确规定政府在商业性拆迁中的地位。因此,天价的房地产业违背了经济规律,也远离了民生,而幕后的鼓动者不仅仅是唯利是图的商人,还有别有用心的地方官员。我们应反思:一是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职能究竟是什么;二是目前的官员考核制度存在哪些不足。对用人制度进行深刻的反思,进一步完善房屋拆迁中的相关制度,保护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9.
石晓莉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6(5)
<物权法>对于不动产物权登记进行了具有创新具体的规定.但是在登记机关、登记程序、登记权属证书等方面存在诸多的不足,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以及有可能危及市场交易的秩序与安全.借鉴德国、法国等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优点,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70.
融天明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7(2):90-95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典价在银行利率决定下有一个浮动空间,这个空间中,采取典权方式,对于资金需求者和房屋使用需求者而言,是双赢的局面;同时,典权也可以作为一种合法的避税手段,在中国现实社会中,还可以满足人们多种不同的需要。从物权法体系上看.缺乏典权制度,物权法内容是不完整的,不规定典权,只会造成人为的法律漏洞.不利于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