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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精髓在于强化司法的民主性,其价值在于维护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创造一个民主、公平的法治环境。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价值可以从被追诉人、公众和司法三方面的积极意义来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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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3日,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在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检察工作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着力抓好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的各项改革,重点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检察机关享有对职务犯罪案件直接受理侦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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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通过几年多来的试点工作检验,已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对促进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对于目前所采用的监督形式仍有改进的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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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检察机关试行的人民监督员大多已经历过换任程序,就我院来说,换任后的第二届人民监督员任期也将结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再次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与产生问题提出,是因为涉及到由什么样的人来担任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对于试点工作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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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适用有机结合,意义十分重大,在具体运用中应注重准确把握,并在检察实践中不断加以探索和研究,以期更加完善,更加成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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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长期的司法活动中,都是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的。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检察机关在肩负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还担负着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能,因此,它也是一个执法机关。为了保证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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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监督员制度因具备呼应群众参与司法的民主基源优势、契合检察权力治理的监督运行优势、符合追求公正司法的决策保障优势等多重优势,而步入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检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运行现状,发现其仍存在理念误区、定位不清和程序缺憾等运行困境。在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效能转化的进程中,宜回归参与式监督的逻辑起点,厘清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有利形势,优化监督实质化的程序设置,完善高品质监督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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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存在缺乏法律依据,甚至与我国有关法律是相抵触的。笔者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存在符合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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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民监督员制度与检察机关的涉枪信访工作相结合,对于检察机关正确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等,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