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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所规定的内容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收集到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之后"未提交"的制度空白成为制约"申请向控方取证"制度运行的关键因素。由此可以推断"申请向控方取证"制度在辩护方自身和向检法机关申请两方面都将存在实施困境。公权力救济无效和侦查阶段控辩力量对比严重失衡所导致的辩护方力量孱弱是上述困境出现的极为重要的两个因素。要彻底改变此这一困境,就要提高审前程序辩护方地位,同时营造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发挥作用的空间,遏制侦查机关的权力扩张;在审判程序上提高法院地位,实现审判中立;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善的诉讼程序和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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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同山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61-67
辩护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负有积极辩护的义务,同时又对法庭负有真实义务,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积极辩护的义务和真实义务相比,是辩护律师的主要职责、直接职责。真实义务要求对积极辩护的义务进行一定的限制。律师积极辩护义务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如何对待虚假证据和如何对待职业秘密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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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梅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4,7(1):54-55
调查取证权是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但我国律师实际享有的这项权利不容乐观,律师在司法实践中遭遇众多困难,而要克服这些困难,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并应得到立法的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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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镝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5(5):32-35
辩护律师的讯问在场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它的规定与实施反映了一个国家刑事诉讼的民主化与公正化程度。不同国家对该项诉讼制度的规定及确立该项诉讼制度的作用对我国该项诉讼制度的构建都有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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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上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不一致。本文从控辩平等原则出发,认为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主要是帮助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并监督制约侦查机关的活动,维护犯罪嫌疑人人权的重要作用。笔者建议应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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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琳琳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3):41-44
律师地位的高低是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的体现。目前,刑事辩护律师在现代法治国家的政治、法律、社会生活中,特别在私权利与国家各公权力的相互制衡中,律师是私权利一方不可缺少的民间代表,没有律师的参与,私权利一方将更弱小,更难以制衡强大的国家公权力。律师作为私权利的民间代表,与私权利共同制衡国家各公权力,这正表明律师在法治国家享有的“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相当高的政治、法律和社会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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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05级国际政治专业学生付成励,因初恋女友与其分手而迁怒于该校教授程春明,于当日晚18点40分许在该校教室将程春明砍成重伤,随后报警。43岁的程春明因抢救无效死亡。付成励到案后交代,程春明作为有妇之夫,与其前女友陈某曾维持不伦之恋达一年之久,且发生性行为。杀程春明第一是为了惩罚他,第二是要惩戒他人。付成励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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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玉生 《东方少年(阳光阅读)》2009,(9)
在犯罪现场,小男孩亲眼目睹了父亲被一个高大强壮的男子抢劫殴打的整个过程。作为惟一的目击者,他被传唤到法庭做目击证人。控辩双方的律师都明白,此案的胜负,关键就在这个惟一的目击证人——不谙世事的小男孩身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