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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育》2006,(7B):2-2
2006年7月6日。在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座谈会上。国务委员陈至立到会并发表了讲话——
新《义务教育法》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为在新的起点上更好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将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律保障。新《义务教育法》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制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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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开始,北京市各级学校实行了新的数学课程标准,强调了信息技术和数学课程的整合,至今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宝贵的经验。陈至立曾指出:“要努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台,鼓励在其他学科的教学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并把信息技术教育融台在其他学科的学习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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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改革动态》2006,(15):1-1
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在成都召开的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交流现场会并强调,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教育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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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继承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意义1.文化及其文化传承。文化是人类与其它自然存在物的差别,表明了人类的特殊性。从广义上讲,文化是指任何社会或群体全部生活方式,或指人的一般生活方式,包括哲学、信仰、艺术、法律、风俗和人的行为、习惯的综合体;从狭义上理解,文化即专指生活中提炼、升华、理性化的高度智慧的东西。我们这里的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文化主要是对文化定义在广 相似文献